会宁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GS1805/2018-10047部门:民政局
栏目:社会救助来源:会宁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8-05-03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排查治理和城市低保规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委办发〔2018〕60号),由县上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分四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就低保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检查。从各乡镇抽调专人,会同低保办业务人员,从5月4日开始,利用7天时间,分四个片区对全县28个乡镇所有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户籍信息与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数据比对,重点核查“拆户保、平分保”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以5月份现保对象花名册为基数,对所有保障对象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进行比对,检查组对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两个村民小组,逐户逐人核查证件,其余未抽查的村民小组由乡镇指定专人同步完成证件核查工作,核查结束后由检查组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并由乡镇签字确认。

二、核查时间及抽调人员:

1.核查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2.抽调乡镇人员:张攀龙(土高)、卢娜琴(白塬)、马学思(平头)、曹晓莉(侯川)、宋小仝(河畔)、张克龙(会师)、张淑娟(新庄)、何旭宏(新添)

三、核查要求:请各乡镇按照附件时限要求,提前准备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证件的保障对象,乡镇要于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报县民政局低保办补核信息;对拒绝提供证件的保障对象于次月停发低保。

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将上报县委、县政府,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收到通知后,尽早安排,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乡镇抽调人员务必于2018年5月4日上午8:00到县民政局会议室集中培训,抽调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解决。



会宁县民政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