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民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GS1804/2017-10021部门:民政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部门决算
作者:日期:2017-10-21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⑴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救灾规划,组织核查并统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灾区紧急救助、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

⑵建立并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募捐活动和指导社会福利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⑶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拟定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审批县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审核呈报国家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⑷研究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接收安置工作和指导全县军供站工作。

⑸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县内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工作。

⑹负责县属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指导、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

⑺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和组织实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法规,指导村委会开展“四个民主”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城镇居委会建设,制定社区管理具体办法,指导社区建设,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域勘界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小城镇区划发展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

⑻负责县内地名工作和跨县地名的审报工作。

⑼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⑽负责指导婚姻管理与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⑾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⑿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管理。

⒀指导管理全县收养和承办涉外收养工作。

⒁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⒂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内审和民政统计工作。

(二)机构情况

会宁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区划地名股、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股、低保办、老龄办等十个股室。

(三)人员情况

会宁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区划地名股、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股、低保办、老龄办等十个股室。2016年共有行政编制10人,工勤技能编制1人,年末在职11人。参照公务员编制4人,年末在职4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在职15人,离休1人,退休5人,遗属2人,公益岗位人员15人。2015年由事业编制转为参照公务员1名,增加事业编制2个,调入事业人员3人,2015年年末实有行政编制和工勤技能编制11人,在职11人,参照公务员编制5人,在职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14人。共计在职人员30人,离休1人,退休5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306332244元。其中,20802-民政管理事务3395282元,比2015年的3386456元增加8826元,增幅0.3%,因2016年城市社区社会救助员社会保险比例提高;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364602元,比2016年的272064元增加92538元,增幅0.3%,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养老金提标;20808-抚恤3341986元,比2015年的1560942元增加1781044元,增幅114.1%,因在职伤残人员抚恤标准上调及2016年财政下拨大墩梁红军烈士陵园改造项目资金1600000元;20809-退役安置792170元,比2015年769730元增加22440元,增幅2.9%;20811-残疾人事业493200元,为今年增拨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081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50000元,比2015年的306800元减少256800元,减幅83.7%,因2015年下拨救灾车辆购置资金256800元;20819-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41240000元,比2015年的202480000元增加38760000元,增幅19.1%,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820-临时救助100000元,比2015年的500000元减少400000元,减幅80%,因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20821-特困人员供养30480900元,比2015年的14790000元增加15690900元,增幅106.1%,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20825-其他生活救助320000元;21005-医疗保障24352840元,比2015年的21160000元增加3192840元,增幅15.1%,因上级预算安排增加;22102-住房保障支出201264元;22960-福利彩票公益金1200000元,财政下拨救灾物资储备库维修改造资金。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306332244元。其中,20802-民政管理事务3395282元,比2015年的3386456元增加8826元,增幅0.3%,因2016年城市社区社会救助员社会保险比例提高;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364602元,比2016年的272064元增加92538元,增幅0.3%,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养老金提标;20808-抚恤3341986元,比2015年的1560942元增加1781044元,增幅114.1%,因在职伤残人员抚恤标准上调及2016年财政下拨大墩梁红军烈士陵园改造项目资金1600000元;20809-退役安置792170元,比2015年769730元增加22440元,增幅2.9%;20811-残疾人事业493200元,为今年增拨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081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50000元,比2015年的306800元减少256800元,减幅83.7%,因2015年下拨救灾车辆购置资金256800元;20819-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41240000元,比2015年的202480000元增加38760000元,增幅19.1%,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820-临时救助100000元,比2015年的500000元减少400000元,减幅80%,因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20821-特困人员供养30480900元,比2015年的14790000元增加15690900元,增幅106.1%,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20825-其他生活救助320000元;21005-医疗保障24352840元,比2015年的21160000元增加3192840元,增幅15.1%,因上级预算安排增加;22102-住房保障支出201264元;22960-福利彩票公益金1200000元,财政下拨救灾物资储备库维修改造资金。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06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59868元,比2015年的97500元减少37632元,减幅38.6%;接待费用46193元,比2015年的72410元减少26217元,减幅36.2%,我局三公经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2016年度比2015年度下降。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会议费支出26822元,比2015年的1500元增加25322元,增幅1688%,因2016年召开全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宣讲及低保相关业务培训会等会议。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306332244元,总支出303213804元,结余3163860元,为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科目25860元;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380000元;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1558000元;2296002-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1200000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6年度年初数为5682159元,系固定资产5636739元,银行存款45420元,2016年结余31638600元为银行存款,本年年末数应为8879809元,实际年末数8623009元,相差256800元,因2015年将新增加的1台价值为256800元的救灾车辆重复上报。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完全按照相关财政政策办事,高效完成财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决算工作。

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