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民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GS1804/2018-10020部门:民政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民政局
作者:日期:2018-04-3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⑴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救灾规划,组织核查并统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灾区紧急救助、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

⑵建立并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募捐活动和指导社会福利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⑶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拟定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审批县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审核呈报国家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⑷研究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接收安置工作和指导全县军供站工作。

⑸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县内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工作。

⑹负责县属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指导、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

⑺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和组织实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法规,指导村委会开展“四个民主”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城镇居委会建设,制定社区管理具体办法,指导社区建设,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域勘界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小城镇区划发展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

⑻负责县内地名工作和跨县地名的审报工作。

⑼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⑽负责指导婚姻管理与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⑾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⑿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管理。

⒀指导管理全县收养和承办涉外收养工作。

⒁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⒂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内审和民政统计工作。

(二)机构情况

会宁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区划地名股、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股、低保办、老龄办等十个股室。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共有行政编制11人,工勤技能编制1人,年末在职12人。参照公务员编制4人,年末在职4人。事业编制14人,年末在职27人,退休9人,遗属2人。共计在职人员43人,退休9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29026.95万元其中,20802-民政管理事务391.36万元,比2016年的339.53万元减少52.06万元,减幅15.3%; 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57.82万元,比2016年的36.46万元增加21.36元增幅58.58%,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20808-抚恤1135.85万元,比2016年的334.20万元增加801.65万元,增幅239.87%,因在职伤残人员抚恤标准上调;20809-退役安置1141.36万元,比2016年79.22万元增加1062.14万元,增幅1340.74%;20811-残疾人事业648.66万元,比2016年49.32万元增加599.34万元,增幅1215.2%;2081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340万元;20819-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473.91万元,比2016年的24124万元减少4650.09元,减幅19.2%;20820-临时救助644.09万元,比2016年的10万元增加634.09万元,增幅6340.9%;20821-特困人员供养1086.6万元,比2016年的3048.09万元减少1961.49元,减幅64.35%,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20825-其他生活救助70.33万元;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114万元;21014-优抚对象医疗支出74万元229-其他支出287万元;232-债务付息支出73万元。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2902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26.95万元,占100.00%。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28953.7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548.84万元,占98.60%;项目支出404.88万元,占1.4%。

(三)“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3.23万元,比2016年的5.99万元减少2.76万元,减幅46.0%;接待费用2.20万元,比2016年的4.62元减少2.42万元,减幅52.38%,我局三公经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2017年度比2016年度下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完全按照相关财政政策办事,高效完成财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决算工作。

附件:会宁县民政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