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持续加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全面完成全县民政系统承担的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白银市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宁县实施方案》和白银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政局把创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白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宁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韩侃同志担任组长,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吴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城日常工作。民政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出台了《会宁县民政局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方案》(会民发〔2017〕57号),按照推进方案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紧跟市、县创城工作步伐,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抓好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社会道德风尚、社会救助、公共安全工作,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提振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指标任务。
三、落实具体工作
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形势非常严峻,时间紧迫,全县民政系统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也非常繁重。各责任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把创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按照《会宁县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扎实抓好各自工作的落实,按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加强理论学习,坚守崇高精神追求。完善督查考核办法。一是健全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小组为单位,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和个人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教育,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覆盖、广知晓。二是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党史、学国史”百日知识竞赛活动;在七一、八一、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中国道路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白银精神、会师精神,组织参观学习长征胜利纪念活动,认知光荣传统、珍惜幸福生活。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榜样作用,以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引领社会风尚,弘扬孝亲敬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是制定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好榜样作用;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向“时代楷模”许帅学习宣传交流活动;加强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的学习宣传、表彰奖励。按照省、市老龄办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全省“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 评选推荐活动。二是制定重阳节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敬老孝亲、厚德仁爱”为主题,营造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老有所乐的人文环境,关爱空巢老人、困难老人,为养老提供便捷服务。制定《会宁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杜绝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彰显志愿精神,志愿服务制度化。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开展扶危济困、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城市社区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关系转接机制,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广场、工作站、培训场所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积极鼓励志愿者进行注册,并争取建成区登记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人口总数的比例≥13%。发挥志愿者组织作用,在重点场所加强文明行为引导。组织志愿者开展助老助残等各种形式的服务。二是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增辉文明会宁”为主题的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和“孝亲敬老.诚信友善”为主题的弘扬传统文化实践活动。三是认真落实《会宁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宁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不少于5次。四是开展“做文明有礼会宁人”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建立完善落实居民公约,在城市社区显著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公约、公益广告;下属事业单位利用电子屏和沿街围栏等刊播张贴“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孝老爱亲”等公益广告,在机关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设置“遵德守礼”“节约用水”提示牌;利用公益广告牌(站牌)、道路标示牌刊登“孝亲敬老、双拥工作”等民政政策的宣传标语。做到所有道路标识牌不准张贴商业广告。五是广泛开展婚育新风、厚养薄葬等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文明祭祀的宣传倡议,引导居民文明祭祀。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坚决纠正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等活动,提升文明素质。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到各级福利机构开展打扫卫生、平地、栽树、除草等公益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协助县教育局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贫困家庭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配合县卫计局组织医院医疗专家,在县区进行义诊;联合县文体影视局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活动,放映农村电影。二是宣传形势政策、培育文明乡风、开展文明创建,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完善村级工作制度。
(五)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会宁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会宁县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宁县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形成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机制,通过确定协商主体、明确协商内容、界定协商范围、严格协商程序等形式解决涉及社区公共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对跨社区的协商程序,由乡镇研究确定。二是落实省民政厅等7厅委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弃婴救助管理办法》和《会宁县民政局会宁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确保全县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有效运转。
(六)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公共安全体系,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防灾减灾责任追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救灾应急工作规程等制度机制。建成我县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城市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各类设施设备,保证运行正常。在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标识牌。积极创建全国防灾减灾社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以及逃生技能演练。组织部分学校参加防震、防火演练。在 “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防灾减灾委成员单位在广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七)建立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积极发挥作用,在社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社会组织。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促进民风建设。一是制定符合村级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采用组装宣传车、“大喇叭”播放、微信、短信、发放明白卡等不同方式,将红白理事会成立及有关规则章程等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组织建立移风易俗工作督导机制。不定期到各行政村开展督导考核,并将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建设纳入各级文明村的创建内容,对于议事会、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不按照要求上报,出现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列入年度评先树优的评选范围。三是多措并举整治农村不良风气。依照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形式,大力整治农村封建迷信活动、清除和取缔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场所,加强对参与封建迷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倡厚养薄葬、依法殡葬、文明治丧;加强对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配合组织部门对农村党员参与或举办各种大操大办、比阔斗富的,视其情节,实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四是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开展窗口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八)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心关爱特殊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合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二是依托县救助管理站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未成人救助保护工作,做到在公共场所没有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联合教育、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合救助机制,给受助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培训、就业等服务。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稳步提高孤儿生活水平。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救助政策,在“六一”儿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困境中的青少年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爱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三是杜绝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会宁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