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会宁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7〕65号)和县委办《关于印发<会宁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169号)和县委要求,制定如下宣讲方案。
一、宣讲内容
宣讲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注重主题的鲜明性和要义的关键性,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报告和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的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过去五年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总体目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高度自觉,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宣讲形式
1.中央和省市委宣讲团成员宣讲。认真组织好中央宣讲团在我省宣讲的收听收看工作,省委宣讲团在我市宣讲的收听收看工作,市委宣讲团在我县宣讲的收听收看工作。
2.县委宣讲组成员宣讲。县委第三宣讲组将来我单位开展宣讲工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写一篇结合自己实际工作的心得体会。
3.局党组成员宣讲。局党组成员要在民政系统、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宣讲。
4.局理论骨干宣讲。抽调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的骨干,深入各股室、下属单位开展常态化宣讲。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中下旬):认真组织好中央宣讲团在我省宣讲的收听收看工作,省委宣讲团在我市宣讲的收听收看工作,市委宣讲团在我县宣讲的收听收看工作,以及县委宣讲团在我局宣讲的准备工作,召开我局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动员培训会。
第二阶段(2017年12月上旬至2018年1月上旬):邀请县委宣讲团来我局宣讲,我局党组成员和理论骨干全面开展宣讲工作。
四、宣讲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会宁县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小组,要求全局高度重视宣讲工作,统筹协调配合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宣讲组宣讲工作,把握节奏、有机衔接、扎实开展,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开展。
2.全面准确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主题,全面准确深入宣讲十九大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具体民政工作开展宣讲,进一步统一全局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
3.努力增强宣讲效果。宣讲组成员要切实肩负起宣讲的政治责任,在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开展宣讲。要联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联系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要认真落实中央对宣讲进网络的要求,利用好网络手段,通过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网上交流等形式,做到全网跟进、全网推送,加强与广大网民的深度互动,积极回应广大网民的关切,更好地引导干部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项民政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4.强化舆论宣传。局内要认真做好县委宣讲组宣讲、民政系统内宣讲等相关活动的信息图片采集工作,积极组织刊发系列评论言论,及时全面报道局机关、下属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营造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5.及时总结宣讲经验。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中呈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心得体会及时报送民政局办公室。
附件:会宁县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小组
附件
会宁县民政局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成立会宁县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小组。
组 长:韩 侃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 军 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李映君 副局长
刘娟雯 纪检员
闫有智 副局长
王守斌 办公室主任
成 员:局机关其他党员干部
局下属单位所有党员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守斌同志兼任,具体承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业务协调工作。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会宁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