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室、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19〕181号)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白办发电〔2019〕111号)要求,现将县民政局等六部门研究制定的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温暖安全过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为民着想
做好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直接体现,更是织密织牢民生兜底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为民着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作为当前的工作大事,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急群众所急,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主动做好服务,使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为民排忧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摸,特别是要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在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精神疾病的患者以及被县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县公安系统、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列入精神障碍的人员,逐一入户核查,并登记造册,根据家庭困难状况,及时给予救助。同时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信息共享,严格落实责任,采取针对性的救助措施,做到应救尽救。
三、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为民解困
各乡镇要根据排摸核查台账,对排摸出的特殊困难群体,逐一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细化救助帮扶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对温暖安全过冬存在困难的群体,主动救助,根据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按标准要求及时审核审批发放救助资金;对精神患者,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县民政局,提交县政府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审议,落实“急难”救助政策,特别是对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精神疾病人员,各乡镇要有效运用救助资金,将其及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住院治疗,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为民服务
各乡镇要切实落实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的主体责任,要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切实防范肇事肇祸案件尤其是命案发生为原则,统筹做好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全面落实救助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救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不得延误拖沓,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救助帮扶及时精准,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困难群众最需要救助的方面,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温暖安全过冬工作。
各乡镇要将排摸情况于11月28日前上报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