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民政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民政局《全市民政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市民电发〔2019〕37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农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手段,大力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有效控制动态火灾隐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民政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
三、工作重点
1.检查范围:会宁县社会福利院、河畔中心敬老院、汉岔镇敬老院、会宁县救助管理站、、会宁县东岚山殡葬管理所等单位。
2.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人群密集场所(二层以上)是否安装铁栅栏;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使用情况;
(4)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值班、防火巡查制度和落实情况;
(6)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7)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12月10日以前)。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迅速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局机关各股室和各直属事业要组织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不留盲区死角,并进行登记建档。局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当场予以改正;对于一时无法当场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制定周密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将火灾隐患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20日)。各直属事业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冬春火灾防控行动要遵循“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检查责任、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任务、明确事故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领导,落实到责任人,狠抓火灾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下属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以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搞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
(三)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和安全隐患以及违法违章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格处理,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
(四)为推动冬春火灾防控的落实,各单位要联合消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环境。同时,对服务对象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首先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属各单位遇有重要活动、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汇报会,汇总检查情况,研究对策,确保此次冬春火灾防控行动达到预期目的,下属各单位要及时将动员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领导小组,认真总结继续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行动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从2019年12月10日起,每月18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3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沈君艳 联系电话:15379427895 QQ:108312468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会宁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