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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会宁县民政局开展行业乱象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部门:民政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0-03-30 15:59:46 | 阅读: 1739

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民政领域的行业乱象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决定从现在起,组织在全系统开展民政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为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县行业乱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实际,采取“重点领域、滚动排查、集中整治”的办法,大力整治民政领域行业乱象,改善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对全县民政领域各种行业乱象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重点领域管理得当明显加强。进一步夯实民政行业各项基础工作,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工作机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三、工作内容

按照县纪委安排及结合民政部门业务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着力排查整治侵害村民依法行使民主自治权利和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1、建立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机制。结合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整顿,对村委会成员缺额补选的村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有涉黑涉恶违法和犯罪前科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贿选界定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实行全程录像监督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全面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回头看”。紧盯矛盾纠纷多发、信访问题突出、民族宗教工作复杂的重点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拆迁安置、资源富集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重点区域,逐村(社区)逐人排查;建立“回头看”工作台账,建立全面详实的台账。

3、认真开展线索收集移交查办。各乡镇和县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信访地址,收集排查、梳理研判、移交上报、结转核办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办理台账和核查档案等情况:主动与县纪委监委、组织、政法机关等部门衔接,掌握涉及村(居)民自治领域黑恶势力和“村霸”问题线索情况;积板配合县委组织部填报涉及村(社区)“两委”的各类统计报表情况。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领导:韩侃

责 任 人:王世元

(二)着力排查整治干扰破坏社会救助工作秩序的的问题。

1、拓宽反映问题渠道。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梳理问题线索。

2、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县民政局及时向公安、政法等部门反映和移交干扰破坏社会救助工作秩序的问题线索,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制度,随时通报,随时移交,联合相关部门予以重拳打击。

3、加大曝光力度。对已查实的恶势力干扰破坏社会救助工作秩序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切实维护好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秩序。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领导:韩侃

责 任 人:闫有智、陈涛

(三)着力排查整治殡葬现场违法经营问题和散埋乱葬的问题。

按照《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进行研究,能立即解决的要立整立改;对历史遗留、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深究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有黑恶势力参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领导:韩侃

责 任 人:吴军、万彩红

(四)着力排查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问题。

联合司法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非法社会组织数量、性质、地域分布、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社会影响等情况,严厉打击和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严肃整治超出业务活动范围或从事非法活动的已登记批准的社会组织。深入发动全社会力量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督,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藏身。建立非法社会组织黑名单和社会组织失信名单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和社会组织失信名单,发布预警信息,彻底清除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领导:韩侃

责 任 人:牛旺伟、王含宇

四、整治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方面利用“12.4”宪法日等活动,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单位门口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县城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民政政策,普及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积极和各乡镇联系,增加互动配合,加强源头治理。二是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制定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认真执行。三是对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现象要及时移交和上报有关部门,果断处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抄送:县纪委监委

会宁县民政局                           2020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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