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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会宁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部门:民政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0-04-30 14:49:19 | 阅读: 2873

局机关各股室、各民政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54号)要求,局里决定在民政服务机构内开展一次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民政服务机构。检查内容为: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民政服务机

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投入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关各股室,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高度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本次大检查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民政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会宁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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