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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会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0年县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门:民政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0-06-17 09:27:25 | 阅读: 4483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县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会宁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县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县民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白银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电〔2020〕61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的通知》(县安委办发〔2020〕28号),特制定2020年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县民政福利机构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安全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12月底。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民政服务机构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汛期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遗漏任何一个死角,坚决防止因隐患治理不到位而引发事故。近期,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将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请各民政服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与县应急部门对接,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邀请安全专家到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宣讲安全管理内容。6月14日,县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县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广场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采取张贴横幅,制作宣传栏,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电话微信等平台作用,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民政服务机构员工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重要举报线索要逐一调查核实、建立问题合帐、紧盯整改落实。

(四)开展安全管理督查行动。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期间,局机关各股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安排部署,带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督查,县民政局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的巡查、检查和问责力度,县级安全管理督查组将适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采取实地查看、翻阅台帐、询问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等方式进行抽查。对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县社会福利院、河畔中心敬老院、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东岚山殡葬管理所等养老救助福利机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值守安全、现场察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安全排查机制是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单位和机构,将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这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把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会宁行”活动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査、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视频、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局适时对各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活动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送。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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