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志愿服务登记注册、招募培训、记录管理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全县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助推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20〕6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志愿服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网上实名注册,提高志愿者注册比例
(一)加强网上注册力度。因机构改革或人事变动以及其它原因,未在中国志愿服务网上注册志愿服务队伍的部门单位以及未在中国志愿服务网上注册志愿者的干部职工,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可通过登录“中国志愿”手机APP、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s://www.chinavolunteer.cn/)、
文明白银网白银市志愿者招募平台完成注册。社会各类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和公益组织,都必须进行网上注册。各乡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得少于常住人口的13%,各部门单位要保证干部职工100%注册成为志愿者,在全县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二)加大项目开出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社会群众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利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长,截止9月4日,各部门单位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要超过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70%,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要超过25小时。
二、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围绕“学雷锋活动日”“国际志愿者日”“国际社会工作日”“慈善日”等重要节日,以及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一)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到指定社区统一报到,在社区党支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认领“十岗位”(政策法规宣传、文明新风践行、环境卫生保洁、扶贫帮困助残、文体活动服务、科普知识宣传、民情收集反馈、治安巡逻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当好“六大员”(政策法规宣讲员、公益事业服务员、楼栋管理网格员、文明创建示范员、困难群体帮扶员、社会和谐综治员)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以文明言行感染人,以务实举措影响人,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各乡镇)
(二)组织开展“三清一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穿着志愿者服装,扛起志愿服务旗帜,持续开展好“三清一维护”活动,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来,以扎实的服务确保责任区域内“三无”(无生活垃圾、无餐厨垃圾、无建筑垃圾),公交站点、护栏、电话亭、宣传橱窗、弱电箱、垃圾箱、地名路牌等市政公共设施“三无”(无浮尘污渍、无乱贴乱画、无小广告),全面消除乱停乱放、越店经营、马路市场、乱设摊点等现象,确保责任区域内公共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各乡镇)
(三)组织开展“创城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深入责任小区,广泛开展创城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文明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打造卫生干净整洁、秩序和谐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扎实开展“结对子,种文明”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帮扶,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培育新时代新市民、新风尚起到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各乡镇)
(四)组织开展“关爱特殊群体”志愿服务活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体、贫困户为重点服务对象,以解决实际需要为重点,组织开展居家照料、陪伴慰藉、文体娱乐、医疗救助、技术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特殊群体生活水平,满足困难群体生活可持续发展需要。(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县扶贫办)
(五)组织开展“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各窗口单位要以“岗位学雷锋、争做好职工”为主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满意服务等活动,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平,争当岗位学雷锋标兵、争当创业创新先锋。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行业志愿者服务品牌,展示行业良好对外形象。(责任单位:金融、交通、供电供水供气、政务大厅等窗口单位)
(六)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保护环境”志愿服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文明理念,普级环保、节能知识,开展节水节电节纸节能宣传活动,清理河流垃圾、保护母亲河、绿色环保骑行等活动,在广大群众中兴起关爱自然、爱护山川河流的热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各乡镇)
(七)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快乐生活”志愿服务。招募有一定特长、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作为旅游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担任文明旅游讲解员、引导员和“文明用厕”宣传员,参与优秀传统文化、景区政策宣讲、景点介绍、秩序维护等各项服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文明旅游社会风尚,引导广大游客提升自身文明素质,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践行者和传播者。(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八)组织开展“文明上网、清朗网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网吧经营业主和网民发放《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倡议书》《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等资料,并针对重点内容进行宣讲。组织广大网评员、网宣员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网聚正能量”文明上网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网民积极参与“阳光跟帖”和网络文明传播,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建设清朗网络环境,传播白银好人故事,发出白银好声音。(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各乡镇)
(九)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方便你我”志愿服务。结合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重点区域引导行人走人行道、按红绿灯指示走斑马线,遵守交通规则,劝导和制止行人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跨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对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讲、文明交通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公共安全意识 共建安全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各乡镇)
(十)组织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面向群众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开展义诊、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咨询以及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疾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真正把应急救护和疫情防控知识送到群众的“家门口”;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向群众传播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文明行为、良好心态等文明理念,共筑时代新风。(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
(十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共建和谐”志愿服务。动员和组织法律界以及热心法律援助的各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是中央文明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一项硬指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发动,指定专人负责,本着真实有效的原则,开展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网上注册工作。承担本单位注册任务的人员,要在“中国志愿服务网”下载“使用指南”,学懂学通注册流程,掌握后台管理技巧,及时发布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组织本团队志愿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发挥组织优势,利用宣传栏、宣传单、黑板报、QQ群等多种载体,积极发动所在机关、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类志愿服务队参与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工作,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努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任务,突出效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要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不少于1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要超过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70%,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要超过25小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分工,尽快完立志愿服务组织,督促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登录志愿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注册目标任务和时长累积任务。
(四)规范管理,完善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创城宣传、环境保护、帮困扶弱、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坚决摒弃数据造假,如实累积志愿服务时长,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应有作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将联合对部门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如期不能完成注册任务或活动时长不达标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会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