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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

部门:民政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2020-12-22 11:14:04 | 阅读: 5593

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欢乐祥和共度“双节”(元旦、春节),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20〕221号)和《白银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市民电〔2020〕99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托底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紧盯困难群众“急难事项”,时刻把困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急难个案,扎实细致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着力防范化解基本民生保障领域重大风险,做到应救尽救、应帮尽帮,不漏任何一个困难家庭和群众,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做好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乡镇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按照每半个月一小结的进度(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0日)上报阶段性进展情况(即会宁县XX乡(镇)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进展情况报表),并根据模板要求于2020年1月31日前上报本乡镇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大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

一要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工作力量及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低收入人员、受灾受疫影响严重家庭等群众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了解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采取多种工作措施,确保困难群体过冬期间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二要落实定期探视走访制度。各乡镇要定期走访探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监督其更换过冬衣物,安全使用煤炉等取暖设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其在过冬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越冬。三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各乡镇要根据临时救助救急难的规定,对入户排查发现的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重程度困难、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群众,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呈送申请报告,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直接予以救助,及时解决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四要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的衔接,对经受灾人员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范围。

三、强化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要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资金提前发放到户。要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下拨资金。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二要及时发放过冬生活物资。各乡镇要及时将过冬煤炭发放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家中,并督促其实际使用前期采购发放的衣物等生活用品,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各乡镇要严格发放程序、对所有发放的物资建立工作台账。三要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对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成效进行有效的监督,坚决杜绝“秒杀式”“走过场式”服务,通过社会化服务,切实改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条件,有效提升其生活质量。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等服务机构,要突出抓好防火、防电、防冻、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和出行交通安全等工作,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安全保障。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有效构筑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防范和应对险情灾情的安全防护网,确保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健康有序运行。各乡镇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困难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五、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有效巩固防控成果

民政系统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责任、细化措施,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针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坚决落实“人”“物”同防,严格规范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坚决避免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严格落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应检尽检”要求,推动防控管控关口前移;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进入机构各类物品实行“凡进必检、全面消杀”,重点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食品采购监管、确保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不断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和预警监测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四早”措施,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岗位,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防控机构报告有关信息。同时,指导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网格化防控体系,做好冬春季多病共防健康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不聚集、勤洗手、用公筷、戴口罩的健康习惯,构建起社区防控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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