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按照“免、检、消、杀、管”综合防控措施,2020年秋季统一开展羊只集中免疫;监测工作要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阶段”防控的原则,以奶牛和羊为重点监测畜种;强化养殖场全程监测和净化,及时扑杀阳性畜;加强引种和检疫监管,最大限度遏制布病扩散传播。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布病强制免疫
秋季统一开展集中免疫,在免疫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即对种公羊和种羊场(省部级)坚决禁止免疫,应坚持采取监测淘汰措施,达到净化巩固目标;对有自繁自育条件和检测净化条件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如果不进行免疫必须经县疫控中心监测评估后,畜牧兽医局备案批准后继续实行检测净化措施;对于其他养殖场户饲养的羊全部免疫。
(二)加大监测净化力度
坚持监测净化措施,实现布病的稳定控制。优先对种羊和种畜开展布病检测净化,对奶牛场、种羊场至少每年检测净化2—4次,继续落实“五个100%检测”要求,即对布病非免疫奶牛100%检测,对省部级种畜场100%检测,对从外调入的奶牛和羊100%检测,对布病阳性动物同群畜100%检测,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的动物100%检测。全镇全年完成布病监测净化600份任务,同时不断扩大抽检范围和免疫羊只的转阴率抗体评估。
(三)加强活畜调运监管
从省外调运的种羊要严格落实申报审批、检测查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等制度,坚决禁止随意调引种羊,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从省外引种还是省内县区调羊,都要严格做到调前要检疫,调运要申报,落地要报告,调入要隔离。严防布病动物继续流入。
(四)及时处理阳性动物
对检出的阳性血清动物及时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对动物产品、饲料、污染物进行焚烧消毒处理。要进一步规范填写采样单,检测报告、扑杀等相关记录,核实相关数据,坚决杜绝虚假问题的发生。
三、主要职责
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包村包场,对辖区内奶牛、奶山羊、绵羊养殖数量要清,完成检测与效价评估采样任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村委会负责安排本辖区布病防控总体工作,村防疫员具体负责免疫,采血净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农业中心主任、兽医站全体成员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补病综合防控。
(二)人员安排。布病检测期间,由镇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具体负责布病检测,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技术保障。做好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对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的宣传,实行群防群控,为布病检测净化提供技术保障。
(四)人员防护。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人畜共患病高危职业人群防护工作的通知》(甘农发〔2014〕92号)和《动物防疫人员防护技术规程》(DB62/T2381-2013)的要求,做好工作各环节人员防护,保障基层兽医人员不染疫。同时,加强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等环节的人员防护,努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职业人群感染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