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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加强政府债务制度化管理

部门:财政局 | 栏目:专项资金 | 来源:财政局 | 作者: | 日期:2018-12-20 17:33:40 | 阅读: 7272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和偿还率,认真落实新预算法,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制度化管理。一是完善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谁借款、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建立和完善偿债责任制。二是建立债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定量指标,结合定性指标,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制定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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