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一、会宁县委政法委概况
1、主要职能
会宁县委政法委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政法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有机构2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1个,本年无变动。
县委政法委基本情况:会宁县委政法委是县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20名(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4个,现有在职职工15人(其中在岗职工15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人)。下设办公室、综治协调指导室、维稳协调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下属事业单位县综治中心,经费形式均是全额事业单位。
二、会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1.86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241.68万元,上年结转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7%。预算支出241.86万元。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1.本年增加行政人员1名;2、本年人员晋升较多,经费预算增加。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86万元,本年支出241.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3101)196.41万元;事业运行(2013150)11.9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0.8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5.6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0.81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2080505)15.2万元;驻村帮扶队员支出(2130599)1万元;县列专项70.9万元(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光纤租用费36.9万元,村、社区综治信息费20万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4万元)。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86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3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39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18.27万元,工会会费1.09元,维修维护费56.9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9.13万元,驻村帮扶工作队补助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3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5万元,住房公积金10.89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会宁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7.17万元,其中:办公费9.27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4.7万元,维修维护费56.9万元等。
5、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采购总安排为2万元,全部为2,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41.86万元,预算总支出241.86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