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宁县财政局概况
1、主要职能
会宁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发挥财政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功能。
(三)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定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制度和措施。
(四)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推进村财乡管村用、乡财县管、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
(五)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六)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会宁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开展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审核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经济发展的财政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财政性支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加强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指导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办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工作的审批、管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会宁县财政局下设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财务核算中心、非税收收入管理局等5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行财股、经济建设股、农财股、社会保障股、金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教科文股、乡财中心等13个股室。共核定编制53名,实有人员54人,其中四级调研员2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38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单位设党支部1个,有党员51人,其中在职党员45人、退休党员6人。
二、会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33.1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753.69万元,上年结转3.93。预算支出753.69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3.69万元,本年支出753.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601)232.22万元;事业运行(2010650)189.83万元;基本养老保缴费(2080505)55.37万元;(21011)医疗保险缴费22.61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39.66万元;县列专项214万元。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3.69万元。工资福利预算47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83万元,其中:办公费28.2万元,工会会费4.1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预算0.65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会宁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2.83万元,其中:办公费28.2万元,工会会费4.16万元。
5、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1万元。
6、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采购总安排为9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
7、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753.69万元,预算总支出753.69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