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
现将《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白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会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工作部署安排,特制定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3个专题实施方案、7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统筹推进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着重转理念、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彻底解决全镇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镇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和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方面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镇党委镇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3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观看电视专题片。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安排县融媒体中心6月份循环播出,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全面学习重要论述。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会或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两次,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并将集中学习延伸到基层和岗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系统宣讲重要论述。镇党委和县委宣传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在报纸、电视、网站上开设专栏、专题,明确宣传报道任务,经常性、系统性进行宣传贯彻。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会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体制改革,配套推进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六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镇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七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安监干部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工程相关学历教育。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和工伤保险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三是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关键,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四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是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责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一是深入推进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实施安全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和考核评估制度;2020年6月底前,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年底前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且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2020年分期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建设;2022年底,全镇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三是广泛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举办系列专题培训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巩固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构建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网络,加快建设安全应急实训基地和防灾减灾体验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四是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深入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你管我”为“我管我”和“我也管你”;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严格危化品项目发展规划和安全准入,大力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定级,提高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二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严格危化品企业规划布局,加快安全设施升级改造,提高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推进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降低企业安全风险。三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四是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分级分类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五是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在职专业教育培训,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鼓励社会化力量提供服务,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建立非煤矿山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请关闭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非煤矿山。三是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基础管理,加强露天矿山、砖瓦用粘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四是持续从严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聚焦老旧房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加强农村火灾多发地区消防检查,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镇教委、民政、住建、文广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站、所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持续深化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各项建设任务,2022年底前全镇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打造镇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系,2022年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八是提升森林消防安全管控水平。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治理,加强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用火管控,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七)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千灯万带”、 安全生命防护、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加快重点隐患路段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提高大中型客车结构强度,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重点监管,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推进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与镇派出所和上级交管部门的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安装或人为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八)交通运输(邮政)和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快递业安全综合整治,加强部门合作、资源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查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二是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制或工作机制,统筹设置应急通道、应急隔离区以及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排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安全隐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安全和农机从业人员的作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乡镇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乡镇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四是结合全镇、镇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郊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鉴定不明固体废物属性,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学习传达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镇应急管理所和镇属各单位、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部门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学习江苏等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挖掘我县开展专项整治有特色亮点的工作做法,努力形成一些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2022年11月28日前,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全面汇总评估,提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镇安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简称“三年行动专办”),加强统筹协调,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对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的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会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单位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配合县应急局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和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大力推行“三函(建议函、提醒函、督办函)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办(督办、交办、转办)一账(台账销号清零管理)”工作制度,采取“查、改、析、治”(注重排查,盯紧整改,抓住剖析,源头治理)工作法,切实改变以往重查轻督、重罚轻治、“回看”少的问题,严格杜绝问题隐患屡查屡改、屡改屡犯、屡犯屡查。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问效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上级部门将加强对镇和镇属各单位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交通运输(邮政)和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企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3年时间,力争全镇上下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增强镇、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措施
(一)集中观看电视专题片。应急管理部拟于今年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专题片制发后,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组织单位(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县委宣传部安排县融媒体中心在6月份循环播出专题片公开版至少3次。
(二)全面学习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在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会或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理解认识,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会议纪要抓好落实。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撰写一篇学习文章在《白银日报》上发表。
(三)系统宣讲重要论述。镇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在报纸、电视、网站上开设专栏、专题,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每个村、社区以及有条件的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氛围。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县配套实施办法,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突出问题,每年要研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至少5个以上。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并定期向县、镇安委办报备。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各负有行业管理责任的部门要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城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全面对照梳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责任分工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加快落实,并将责任任务清单、完成时限表报镇安委办备案,确保2021年底全部落实到位。要按照县上《关于加快建设全镇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加快在各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组织开展专业化、常态化隐患排查,完善安全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提升排查治理专业化水平。要尽快在重点行业领域启动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总结提炼具有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镇各行业领域进行推广运用。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镇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充实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大执法车辆装备配备和经费划拨力度,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鼓励安监干部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工程相关学历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政策要求,着力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立足实际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并规范运行,切实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要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消防救援拓展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危化、水域等多方面救援职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发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于相应年度11月28日前报镇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镇应急服务中心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专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严格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执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为内容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有形化,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责任清单本备查,务必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熟知并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录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了解自身岗位风险,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应每年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二)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没有能力建立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小微企业要每季度自聘安全专家检查一次。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强化新技术装备应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发改、财政等部门每年联合检查一次。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实施严格考核,培训情况要由本人签字确认,确保教育培训效果。要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推动实施我镇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60%,2022年底前达到100%。
5.强化安全文化引领约束。企业要通过书写标语、悬挂横幅、设计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将安全文化贯穿于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员工从内心深处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促使安全文化成为员工的共同认知,最大程度激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逐步形成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和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关键,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管理。企业要建设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选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本质安全型设备设施。加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淘汰、更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全镇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从本质上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和生产效率。
2.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和选取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及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2021年6月前,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3.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重点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4.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在企业内部定期通报。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企业要全部利用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021年3月前所有企业完成承诺。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台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确保将安责险纳入全镇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和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及时将工作方案报送上级部门。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三年行动
专题实施方案
为切实夯实筑牢安全生产根基,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着力打基础、促基本,到2022年底,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监管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巩固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支撑体系。根据工作实际、在上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分类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水利、电力、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每季度组织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检查一次,重点对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工艺、技术、设备等隐患问题开展专业化排查,切实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2020年6月底前,监管部门要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
2.不断完善交办督办和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实施安全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同时向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交办,并且督办企业整改和行业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行业监管部门对交办事项登记建档,实行销号管理。建立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考核评估机制,对不能履行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的专家,及时进行更换调整;对不能严格履行委托合同约定事项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予以解约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引导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督作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督促保险机构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按照从易到难、从重点到一般的原则,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在保费上给予政策优惠,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全面覆盖、高危行业领域保险产品体系完备、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企业事故预防能力显著提高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1.明确建设要求。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渗透到每个员工的意识和行为中,营造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强化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拓展教育培训范围,建立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指导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不安全设施设备,推进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性作用管理工作,建立高效精细的安全管理体系。
2.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活动的指导,在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的基础上,开展企业本质安全创建示范行动,要先行培育一批安全管理特色鲜明、安全文化氛围浓厚、主体责任落实较好、本质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总结提炼具有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建设整体上台阶。到2020年底,全镇示范企业要达到3家以上,各行业示范企业要达到1家以上。
3.分类有序推进。率先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建设,2020年6月前,指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2022年底前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2020年9月前,组织召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现场培训会,出台相关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全力推动相关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推动实施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全镇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
(三)广泛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1.着力提升各级干部安全能力素质。积极组织乡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干部参加省上举办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能力专题培训班、“大培训、大学习、大提升”应急安全大课堂培训、送教上门培训、应急网络培训、重点行业领域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等,进一步强化各党支部、政府应急管理理念,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把我镇应急管理队伍打造成为“应得了急、担得起责、打得赢仗”的应急铁军,鼓励全镇应急管理干部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证书,提升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2.巩固深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教育培训体系机制,制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对照工作岗位开展培训。重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防灾理念更新培训,管理人员安全防灾能力提升培训,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新岗位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要特别注重对外包协作单位员工的入职培训,做到安全技能不掌握不入职、安全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高危行业岗位人员培训,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和招工考试内容。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在不同教育阶段设置相应课程,把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达到以学生安全带动家长安全,以校园安全促进社会安全的效果。在相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增加安全相关内容,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的必备内容,推动社会全员重视安全防灾,走出一条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助推安全发展的新路子。
4.构建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网络。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持续面向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常识。继续巩固“会宁应急”等微信公众平台的基础上,打造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高的专题栏目。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会宁行”“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引领各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推动安全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镇打造1至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逃生、安全知识等实景体验基地与培训实操为一体的应急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力争建设具有特色、贴近基层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基地或宣传教育馆。
(四)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
1.深化“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在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制定方案,创新方式,强化员工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你管我”为“我管我”和“我也管你”。同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能力,不断提升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织密安全隐患治理基层网络。
2.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特别是企业一线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并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推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参与”落地。同时,充分利用“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开展,将风险隐患大家防融入活动内容,提高员工风险隐患排查自觉性。
3.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向全社会公开各级安全监管、消防、林草防火、自然灾害等的举报、报警电话,完善接报值守制度,规范接报处置流程,及时核查处置举报事项。对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全面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和企业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措施,加快推动落实。
(三)重点推动(2021年)。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安全生产“强基固本”行动情况,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指导监督。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资金保障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坚持指导和监管并重,强化对安全生产“强基固本”行动的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注重典型引路。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强基固本”行动开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性工程,巩固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附件4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和专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发挥重要作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0年6月底前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县应急局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回头看”,2020年底前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核查,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加大危险废物各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车站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鼓励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科学设置单独的危险化学品停车区域。加强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宣贯。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修订后的宣贯执行。
2.加快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6月前,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每年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学历要求并100%持证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大监管执法和信用约束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按照分级分类要求,优化和精准执法,制定公布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严格按照规定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承诺、报告或者承诺、报告失实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加大“打非治违”排查和执法检查力度。要全面整顿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生产经营建设秩序,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对“三违”和特殊作业整治,加大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企业的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出台激励政策和办法,鼓励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优先选择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紧密相关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取得学历学位,鼓励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考试取得相应职称,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2.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强化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接入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鼓励社会化力量提供服务。鼓励各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专家组,积极应用专家指导服务成果,带动快速提升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与安全监管水平。鼓励企业通过购买安全技术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社会力量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部门联席会议、督导检查、定期调度等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县区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对于安全问题和隐患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制度,广泛推广使用。
企业要及时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相应年度12月8日前报镇应急服务中心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调度整治情况进展,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细化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明确公安、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科技运用。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从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财税、信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支持、技术和人才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广泛应用先进安全科技成果和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等。
(三)广泛宣传推动,强化示范引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目的、任务、重点任务进展和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强化工作成效。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任务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促、指导、检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计划完成。同时要加强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安全咨询专家组作用,组织专家对基层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附件5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落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落实和完善非煤矿山事故隐患责任机制、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规范非煤矿山依法建设运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成运行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非煤矿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
1.强化外包施工队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即将制定印发的《加强矿山企业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针对矿山企业外包施工队伍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发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各种名义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指导发包单位加强对承包单位的考核职责,量化考核标准。承包单位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要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加大外包施工队伍执法和惩戒力度,对一些事故频发的外包单位,将其纳入安全诚信“黑名单”。
2.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省上即将制定印发的非煤矿山《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积极研究推动符合我镇实际的非煤矿山企业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发挥好专家作业,指导各非煤矿山监管机构开展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业知识要求高但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3.健全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按照全镇矿山企业经济属性、生产经营活动特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及近年来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继续完善分类监管标准、动态调整办法和具体监管措施,明确每一户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所属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对发生事故和风险大的,提高现场检查频次、精准检查。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按照我省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管理。严把高风险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严禁未批先建、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受理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申报,并认真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同时要按规定组织现场审查。经审核、审查符合规范要求的,以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且要说明明确的初审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对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转报市应急管理局,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查符合规范要求的,按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申报材料退回乡镇,由乡镇指导企业补正后重新申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通过以点带面、引领示范,结合省市矿山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会宁县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镇非煤矿山行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0年我镇非煤矿山各种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2.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非煤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始终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的原则,全力管控引发事故危险因素,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根据县级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在全镇非煤矿山推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逐步形成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机制。
4.持续推动企业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按照《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建设指南(试行)》,进一步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逐步完善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布局规划、建筑防火、职工宿舍、澡堂、食堂等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结合非煤矿山实际,彻底解决正常生产矿山企业住人易燃夹心彩钢房的问题。
5.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体系。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力争正常生产矿山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有机融合。
6.全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基础管理。
1.持续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监管。露天开采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开采,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严厉打击矿山无正规设计、不按设计规范开采、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等违法行为。
2.持续加强砖瓦用粘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一如既往地将砖瓦用粘土矿作为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砖瓦粘土矿要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定期(每三年)聘请有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安全评价,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并在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仍然要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不能因取消行政许可而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3.持续加强地质勘探单位专项检查。通过组织专项检查,摸清地质勘探单位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厉打击地质勘探单位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现象,有效预防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五)持续从严打击矿山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乡镇要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督执法全过程中,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4.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5.无正规设计,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7.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8.《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9.地质勘查单位未向作业所在地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乡镇和非煤矿山企业根据本辖区和本企业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乡镇和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三个覆盖”和“三个一”的要求,对本辖区和本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乡镇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应急服务中心办公室。
各非煤矿山企业每年度11月28日前形成年度总结,2022年11月28日前形成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管执法。针对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推进示范引领。结合矿山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乡镇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敷衍塞责,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6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量总体下降,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完成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各项任务。按照《白银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白消委〔2020〕1号)文件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完成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消火栓测试、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我镇三个社区要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对全镇住宅小区周边路侧停车场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加强与交管部门联系,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高层住宅小区规范车辆停放,结合实际设置立体停车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居民停车。
4.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将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将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信息推送给机动车登记单位、个人,提示整改问题。2020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建成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并完善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常态化监管。同时,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全面完成。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全面排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认真履职,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电缆井管道井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2020年,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示范创建全面达标。三个社区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定人定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落实,是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和重点部位每季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是否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内容,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各站、所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督促检查,及时整改,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整体消防安全。2020年底,全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全部完成达标创建。
3.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有效管控。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达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等内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仓储物流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列出隐患问题清单;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专项资金,整改销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2021年,开展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回头看”,紧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组织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行动,“一企一策”,先易后难,逐步销账。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镇政府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县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隐患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配合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乡镇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至少2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镇土地管理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制定农村火灾防范能力三年提升计划。一是加强对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二是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三是相关行业部门及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志愿消防队、基层网格力量等,持续强化农村地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突出整治出租屋和“三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四是要围绕提升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开展贴近农村生活实际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加大对农村地区基层领导干部、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协警、网格员、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商务、文广旅、卫健、文物、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县消防部门将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镇教委、民政、商务、文广旅、卫健、文物、宗教等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督促每年至少各创建1家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2021年,各相关重点行业系统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全镇消防安全行业标准化管理有效落实。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深化智慧消防安全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0年底前,“智慧消防”与“智慧城市”同步建设,分级完成消防内部数据资源汇聚整合;
2.强化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水压监测、水位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底前,完善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以及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全要素接入;2021年底前,进一步提高消防物联网建设标准,将消防水泵控制柜手自动状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视频监控等全面接入,全时段、可视化呈现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状态,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监督执法效能。
3.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解决消防设施故障,全面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2020年起,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和检测;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
4.提升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将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规划,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并从事消防控制室管理,全面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持证值班制度。加大宣传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单位正确注册使用消控室值班人员管理平台,落实签到签出、在线查岗等制度,加速推动消防控制室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管理。2020年底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全部注册使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管理平台,值班人员持证率达70%以上;2021年底前,值班人员持证率达90%;2022年底前,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5.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落实相关措施,全面发动安监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使用APP软件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巡查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乡镇及以下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创建“五进”宣传工作典型,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镇教委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3.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教育部门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对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乡镇、派出所、社区和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及消防志愿者队伍,组织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全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云平台,2022年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
(八)提升森林消防安全管控水平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及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野外火源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加强对穿越林草区输配电线路,油气管道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障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提升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和实战打赢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为保持全镇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日至12月)。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县乡两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企业要建立工作专班,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三)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结合各自实际,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四)强化工作责任。各企业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对照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强化督导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已列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以及省市县三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与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一并进行。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7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基础,交通运输各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守信、安全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交安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际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专家库建立、专家工作方式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运用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指导各级道路交通监管部门开展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5.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2020年,指导1-2户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工作,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精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2年全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甘肃、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将个人交通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范畴,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企业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7.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规章、标准和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交通运输市场。
8.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超载30%以上及纳入辖区超限黑名单的违法超限车辆。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9%以上。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快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车辆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配合做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职业标准、从业管理、国际互认等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新进入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100%。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全面排查客货运驾驶人身份信息、治安刑事处罚、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从业资格记分等情况,对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12分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吸毒的,醉驾、超速超员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对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联动作出降照、注销、吊销处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确保其适任驾驶职业,要定期排查梳理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到12分、文明交通严重失信、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的隐患驾驶人,及时采取调离驾驶岗位或依法解聘等措施,重点车辆违法处理率达到99%以上。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多批次集中曝光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违章王”车辆、高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线上传播与面对面教育结合,通过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执法直播等形式,扩大整治行动声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设立学习教育点,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
2.清理不合规企业。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情形,对证、照不全或者超范围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符合许可条件、长期未从事运输经营或逾期未年审等情形的企业,查实后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吊销其营业执照或取消相关经营范围。
3.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对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闭环管理。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当依法吊销其证照。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深化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和信息共享,推动运用电子围栏技术,有效监控和打击旅游团组及车辆擅自变更途径路线和目的地、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所有旅游包车必须进入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或其他安检点进行安检、身份核对,身份不符或携带危险品的游客,不得乘坐旅游包车;对不具备进站条件的旅游包车,旅行社必须核对游客身份、开展行包安检。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省市县际包车安全监管,对承包经营车辆和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把好装载关、出门关,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除外,下同)上路。要及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治超责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重点聚焦集装箱、钢铁制品、砂石货物、渣土运输、水泥搅拌等重点运营车辆,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 “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电子运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营运。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针对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宣传发动和执法劝导,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多发路段排查,将安全隐患点段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逐步治理。
2.全面排查治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规范问题。联合组织专业排查小组,对辖区桥梁、涵洞等路段警告、禁令标志、标线设置是否齐全规范,交通信号灯配时是否科学合理,指示标志标线是否齐全、连续、清晰等,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3.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健全完善重大节会、群体性集会活动和公共卫生事件、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道路交通保障应急预案。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条件下的保通保畅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组建本辖区“四位一体”联动救援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演练,提升协作救援能力。
4.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劝导站运行机制,确保2020年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年内,在县乡道、村村通道路新增设2处信号灯、20个减速带,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选择辖区车流、人流较多的一条国省道,推动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减少因路口视距不良、视线遮挡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年内30%的路口得到治理。全面排查国省道“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党委、政府,采取清撤进场等措施,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清理整治50%的“马路市场”,加强集市期间交通管理。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农村地区人、车、路等基础信息录入率达100%,面包车信息录入率达100%,交通管理员和劝导员手机APP注册率、劝导日志每日上传率达100%,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结合本辖区和行业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乡镇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辖区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交安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8
交通运输(邮政业)和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邮政)和农业机械专项整治,根据《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农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会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4.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精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2年全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农机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农机作业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与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
2.开展邮政快递业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4.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规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安全设施不全、违法拼装改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排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的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制落实和农业机械及配件存放库房等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及灭火设施配备情况。结合“三夏”“三秋”等农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集中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安全和农机从业人员的作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开展寄递渠道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物件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2.强化货运物流安全管理。一是加强货运物流安全工作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等制度,推进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对物流企业、货运站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完善责任倒查机制,有效落实各方面安全管理责任。三是严格货物安全检查。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措施,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认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货物运输受理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
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严格采石挖砂安全管理,加强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非法采运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装卸作业站点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强化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着力提升行业监管部门整体监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3.提升交通运输与农机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交通运输主管单位应急管理融入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完善水上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将水上救援经费纳入同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内河、水库的水上救援能力,切实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与农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农机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31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地区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交通运输与农机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与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与农机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附件9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城郊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及城市建设规划区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积极参与县、乡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配合上级各部门加强对我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实施,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供水、城镇燃气、供热、排水防涝、道路桥梁、市容环卫、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县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协同上级各部门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上报上级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3.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积极协同上级各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严格落实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配合上级各部门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会同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主管部门联合摸底调查,制定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建立联合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调查工作要以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为重点,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理清基础情况,加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地下空间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管线主管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和审后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交制度,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和以管线应急抢险为由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加大清理拆除占压地下管线违法建(构)筑物的力度,逐步将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掘路行为纳入管线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档案,并对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上报上级各部门予以联合惩戒。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认真贯彻住建部制定的《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完善城市燃气设施标准。
2.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要严格落实《白银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制定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及检测方案,对建成区内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进行排查,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及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工作。
3.按照国家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推广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渣土受纳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4.严格落实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持续夯实安全基础,努力减少高处坠落等一般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优化提升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4.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专家库建立、专家工作方式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运用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协同上级各部门开展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
5.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进行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超资质或无资质施工、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严重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我镇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县级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出台实招实策,认真抓好部署落实,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发挥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严肃问效问责。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附件10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柴家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利用、处置)单位、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举报中涉及危险废物环境问题的单位,尤其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以医药化工等行业为整治重点。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
环评环节。核查企业是否已完成环评审批,并排查企业环评与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贮存的“相符性”。检查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贮存设施与环评是否一致;对已通过环评审批尚未验收的项目,判断危险废物产生量、属性、种类、贮存设施等变化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对属于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脱离生产装置而未确定属性及后续贮存等管理措施的中间产物、副产物等开展属性鉴别工作,其结果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申报环节。全面排查企业申报与危险废物实际产生、利用、处置、贮存的“相符性”。检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贮存申报情况与项目环评、危险废物台账(包括原始记录)、现场实际之间是否一致,判断是否存在不如实申报的情况。通过监测企业原料、产品、能耗、污染防治药剂使用数量等信息,夯实申报基础,检查企业内部是否建有完善可靠的台账记录制度和体系,确保申报数据可靠、准确。对检查中发现企业不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申报或者申报与实际严重不符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将上报上级部门协同处理。
贮存环节。全面排查企业危险废物、固废规范化贮存情况。检查贮存设施是否经过环评审批,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是否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贮存设施或贮存设施建设不规范;检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善并正常运行;检查场所分区是否做到空间分配合理、危险废物分类是否做到贮存有序、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台账记录是否做到与实际相符;检查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包装识别标签是否规范。对涉及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要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对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督促企业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监管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列入监管范围的固废堆场、堆放点、露天场所、围挡、大棚、废旧设备堆放点等进行清理,防止污染场地和发生逃避监管行为;对贮存场所未申报或危险废物未放置于指定场所等逃避监管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利用处置环节。核实产废单位是否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对超量、超期贮存不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督促企业提出限期解决方案,防止长期贮存带来环境风险隐患。核实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与实际接收、利用处置、次生、贮存的“相符性”,全面排查企业经营许可、接收(包括应急接收)、利用处置、次生、贮存之间的数量关系,判断是否存在超量经营的情况;全面排查企业入场分析记录、经营台账记录、在线监控记录、转移联单等,判断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不按照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废物的情况,对超范围接收的要提出解决方案;现场核查危险废物库存量,判断累计贮存量是否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对比台账和实际经营、申报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超期贮存等违法行为,对超量、超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应由企业提出合理时间予以处置,到期未落实的,限制其继续接收危险废物。对排查中发现的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以及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重点问题排查整改。对涉及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举报中危险废物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要求企业深入开展历史遗留的填埋、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的自查自纠,对已排查出的危废、固废问题,尽快妥善处置,努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账立册、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挂账销号。整改期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个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受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
3.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根据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和环境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4.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一是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中的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评估要求和方法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二)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对轻工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四)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摸清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中的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调。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加大政策支持。镇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制定,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严格督导指导。及时收集、准确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