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柴家门镇人民政府是柴家门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
2.机构情况。柴家门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中心3个站所即:农经财政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国土所。现共有一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柴家门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2人,年底实有人员21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43人,年底实有人员75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遗属补助人员4人,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柴家门镇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1071.09万元,2018年度财政决算收入3465.5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06万元,其他收入446.2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2.19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减少。2018年度收入合计346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9.35万元,占87.1%;其他收入446.22万元,占12.9%。
2018年度决算支出408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43万元,占33.69%;项目支出2710.96万元,占66.3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8.27万元,较上年减少732.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柴家门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1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637.76万元减少618.4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3.3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包括城乡社区经费1489.29万元及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07.01万元,其他支出4.08万元。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8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67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经费支出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当年全部支出,以及城乡社区支出未纳入预算总资金内。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征地拆除费的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2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7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4万元,占2.4%;城乡社区支出2548.1万元,占60.12%;农林水支出316.48万元,占7.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60.19万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其他支出4.08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1071.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9万元,政府性基金1058.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06万元。本年总计收入3019.35万元,支出4088.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万元。基本支出1377.43万元,项目支出29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13万元,较上年减少159.0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及生活补助资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55.3万元,较上年增加18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征地拆除费100万元计算在内以及物价变动办公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镇三公经费支出为零,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零,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已交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单位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费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三公经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80.61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将征地拆除费100万元计算在内以及物价变动办公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相对增加。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