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会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加大回应关切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县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加大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42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578条,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28条,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数11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5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我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类别主要有:领导介绍、政府机构、决策公开、政府规章、政府会议、政府文件、规划报告、人事任免、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集中采购、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督查检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16个类别。
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共15个类别。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媒体、两馆一中心等便民渠道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4.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采取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进行解读,同时通过中国政府网、甘肃省政府网站等多渠道转载权威解读、专家解读、图片解读等各类解读文章,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22条;其中权威解读3条,领导解读9条,其中一把手解读9条。
5.回应舆情关切情况
2019年,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巩固壮大主流媒体舆论,积极引导门户网、微信,为推动全民创城营造浓厚氛围。
6.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县今年主动公开主要类别信息数2246条。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数10条,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规范性文件解读文本数1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37条,人事管理类信息数2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信息数19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数42条、社会民生类信息数214条,突发公共事件类信息数37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数0条,其他信息数1151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43条,权责清单23条,行政处罚70条,房地产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4条,教育领域信息共47条,医疗卫生信息44条,社保信息38条,就业创业信息23条,社会救助信息59条,社会福利信息15条,扶贫信息35条,环境保护信息60条,安全生产信息12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6条,涉农政策信息11条,信用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网上申请专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9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次且已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我县制定印发《会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上级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加大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读网检测力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每日对网站的信息更新情况进行人工读网监测;二是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每天读网,监测网站访问是否畅通、栏目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是否存在错误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县政府网站的安全正常运行。三是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拟发布的信息须经领导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公开渠道建设监管和利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步伐,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我县政府现有政务新媒体共41个,其中微信28个,微博3个,抖音4个,头条号5个,APP1个。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便捷、公开性,满足了公众对党务政务信息的需求,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发布决策信息,公布政情、资讯、重点民生工程进展、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政务新媒体即拉近了政府部门与网民的距离,又为职能部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提供了一种便利。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1 | -4 | 45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4 | -15 | 38470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29 | -118 | 1058 |
行政强制 | 517 | +369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8 | 4872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的问题
1、主要是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办公室人员,无专职人员,工作力量薄弱并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存在交接滞后,缺乏延续性。
2、个别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还不足,积极性不高。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精细。在政策解读上转载“中国政府网”和“中国·甘肃”网解读内容较多,而解读本区级政策还不够;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多样。以文字解读居多,图表较少。部分单位政策文件解读不到位,对本单位发布的政策文件,未按相关要求做进一步解读。
(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
2、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考核通报、新媒体管理运行、政策解读等制度。
3、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