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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

部门:八里湾乡 | 栏目:土地流转 | 来源: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2021-09-29 19:55:59 | 阅读: 4130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增减挂钩节余指 标跨省域调剂工作的通知》(甘资用函〔2020〕91 号)精神,经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现将做好我县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已完成拆旧复垦图斑后期管护工作 今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将继续对我县 2018、2019 年实施的拆旧复垦图斑进行暗访抽查、督察检查,省政府已派出暗访组对实施地块后期管护情况进行了暗访,市政府督察组也将 于近期对我县已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逐图斑进行 核查。各相关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 2018 年增减挂钩 项目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紧盯 2018、2019 年已实施的 拆旧复垦地块,全面开展“回头看”,逐斑逐地逐块进行核查, 抢抓当前雨水充沛的有利时机,及时组织农户清理垃圾,修复田 埂,严格按照设计地类进行耕种,坚决杜绝抛荒撂荒、田埂损坏 等现象,确保抽查检查不出问题。

二、高质量完成 2020 年拆旧复垦任务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5 月底前必须上报审批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各相关乡镇共上 报拆旧复垦面积 670.28 亩,离方案编制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结合各乡镇旧宅腾退情况,为了争取到更多交易指标,助推我县 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对 2020 年拆旧复垦任 务进行了重新分解。请各相关乡镇按照分解的任务,尽快完成拆 旧复垦图斑的排摸工作,务必于 5 月 17 日前将初步审核的图斑 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局(报送图斑必须为现状建设用地),报送范 围必须是已拆除或确保按时拆除到位的地块(即上报的拆除图斑 必须能够全部拆除到位),并对各自上报的图斑拆除到位、修筑 简易地埂,以便现场测量时能够明确复垦范围。待省自然资源厅 正式下达我县跨省域节余指标调剂任务,反馈各乡镇后再按照设 计要求规范修筑田埂、旋耕等后期工作。逾期不报、未按时拆除 到位影响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将严肃 追究相关乡镇责任。自然资源局要与相关乡镇加强联系对接,及 时跟进现场测绘和方案编制,按期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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