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住房保障工作覆盖面,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对莲花苑小区保障性住房已组织配售到户,但部分家庭放弃了享受其住房权利,致使已配售到户的保障性住房闲置。经县廉租住房制度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结合莲花苑小区现状,决定继续对其公开配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配售房源
莲花苑小区廉租住房1#、2#楼;公共租赁住房2#、3#楼(位于会师镇西城区莲花山脚下、会师大道西侧,与寨子路直通,距已实施新建的会宁二中、白银市第三人民医院(原会宁县人民医院)不足1公里;小区配套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到位)。
二、配售价格
廉租房1#、2#楼每平方米售价2240.00元;公租房2#、3#楼每平方米售价2659.00元。所配售的价格均为估算价,应收取的住房维修基金和其他费用另计,所收取的房款为预收款,待审计决算后,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实行长退短补。
三、配售条件
按照会政办发[2015]127号文件要求的配售条件,优先解决在本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的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3年以上无住房人员、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干部职工(工资收入低、家庭成员就业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因病因灾的特殊家庭等),确需政府解决其职工住房困难的单位。
四、配售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向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共有产权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审核。县廉租办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相关形式要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认购证》。
3、选房。县房管局将空置的房源信息公示,持有《认购证》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房,配售款一次性缴清,不再集中统一摇号分配。
五、售后管理
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属政府和配售家庭共有,县房地产管理局和配售家庭签订双方配售合同,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注明双方的产权比例、权利和义务及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严禁配售家庭私下转让、买卖和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咨询电话:09433290328
特此公告。
会宁县廉租住房制度实施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