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祖河沿线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精神,确定该项目征收单位为会师镇人民政府;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文星街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精神,确定该项目征收单位为会宁县教育局及会师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征收进度,确保顺利完成以上两个区域的征收工作,拟新增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祖河沿线及文星街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单位,与会师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祖河区域的征收工作;与会宁县教育局及会师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文星街区域的征收工作。增加情况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相关征收单位按本次会议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