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西城产业开发区片区主体区域房屋土地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南城区域一期、二期房屋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南城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南城区域(四期)房屋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会宁县棚户区改造寨子房屋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棚户区改造文星街沿线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棚户区改造祖河沿线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棚户区改造西关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的征收期限已过,以上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还在实施,未全面清场,根据县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将上述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并增加会师镇人民政府为西关片区征迁单位。
上述棚户区改造片区不再另行发布实施方案、补偿方案、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请相关征收单位按本次会议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