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及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县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业建设开发和住房保障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编制城市房屋建设发展和棚户区改造发展计划、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协调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有关事项;
四、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格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和综合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房屋建设统计工作;
六、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企业年度动态考核、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交接、物业服务等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七、监督全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批等事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