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教育制度
为确保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县住建局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结合住建局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学习教育制度。
一、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要始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季度做出学习教育的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是局机关或各下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集中学习教育,每周固定一次,由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具体时间自行安排。分散学习是平时的日常学习,学习的内容和任务以集中学习安排的为主。
三、重点学习和一般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的重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现阶段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今后与时俱进,始终将党的路线教育的学习放在首位。一般学习是指对于法律、法规、文件、报刊、杂志、业务知识等的学习。
四、专业学习和非专业学习相结合。专业学习是指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进修和业务培训。非专业学习是指专业学习之外的其他各类学习教育。
五、学习教育要做笔记,每一位干部职工将本月的学习笔记在月底前交相关党支部书记审阅。
六、赴外地学习的干部职工经县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要严格按照组织者的要求保证学习的出勤率和学习经费的支出,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七、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定期通报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视为旷工,记入当月的考勤。
八、党员干部要培养自学的好风气,在端正学风上做表率,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克服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要认真写好读书笔记,撰写好心得体会,把政治学习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