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抓深抓细抓实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全县作风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以正风肃纪、纠正“四风”为抓手,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二、严明纪律规矩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要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迷信及赌博活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严肃执纪问责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节日期间,县纪委将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将节日期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向县纪委报告。
县纪委举报电话:0943-12388
0943-322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