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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者:国土局 | 日期:2017-06-16 10:17:12 | 阅读: 3256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县政府审批意见经用地者申请,决定收回已完成拆迁补偿工作的会师镇会师南路孙家巷片区的王维德(王永强)等12户居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原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该范围的土地使用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原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明细表

序号

使用权类型

地籍编号

原用地者(现使用者)

使用权面积(㎡)

用途

土地使用权

证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备 注

1

划拨

9-74

王维青

254.00

住宅

/

会房私字第3085号

 

2

/

/

孙自寿

405.42

住宅

/

/

 

3

划拨

9-94

自寿(孙瑞堂)

212.00

住宅

/

会房私字第2474号

 

4

划拨

9-94-1

孙海军

321.80

住宅

会国用(2008)第042号

/

 

5

划拨

9-88

吴文俊(吴勇)

140.56

住宅

会国用(2013)第039

会房私字第2485号

 

6

划拨

9-89

王维成

342.33

住宅

会国用(2011)第469

/

 

7

划拨

9-90

王维德(王永强)

346.23

住宅

会国用(2011)第457

会房私字第2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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