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所有施工项目参建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会宁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8-2019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原则上进入采暖期后一律停止施工(11月10日),确需进行冬季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确需冬季施工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环保部门、县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冬季施工,对不能保证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的施工现场要停止施工,绝不能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避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关键点位施工确保24小时值守。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冬施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期施工方案,凡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工程一律停工。
三、全面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严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分析冬期施工特点,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全面开展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冬期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冬期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做好生产、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对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要履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对工人宿舍取暖设施要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违规用电,杜绝一氧化碳中毒和触电事故。
五、严格冬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一要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混凝土保温、测温和养护工作;二要强化深基坑、外檐装饰装修、砌体砌筑、钢结构安装焊接等的冬施质量保证措施,杜绝因气温骤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六、强化项目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冬期停工的工程项目停工前要施工至安全部位,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要做好越冬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冬期值班、消防保卫、突发事件报告等各项制度。
七、强化冬季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坚决落实“ 6 +1 ”工作标准,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到位;强化施工工地“ 冬防 ”期管控,做好建设施工工地停工后抑尘措施;安排责任人定期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损坏的防尘设施进行修补、更新。
八、我局将采取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全县所有冬季施工项目随机抽查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冬期施工方案,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