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和壮大,村级各项事业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及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简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做法是:对村级的非土地资产率先进行股份化改造(改造对象仅为村级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继续按照原承包关系经营保持不变),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同时也不是分光集体资产。通过固定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消除农民进城镇落户的后顾之忧,促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要求在2020年10月前完成改革任务。下步我们将制定工作计划表,规范、有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下一步我们需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开展人口调查摸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股权享受对象;第二、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第三、开展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测算、量化到户到人;第四、建立机构,制订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第五、颁发股权证书。
这次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为确保这次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以此公开信向您和您的家人表态:
我们一定会做到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听取意见,倾听您和家人的意见、建议;我们一定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前,必须事先公布公示;我们一定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同时我们殷切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给我们多一点支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配合。我们相信,在上级政策的指引下,在省、市、县、镇指导组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在我们全体村民的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圆满完成这次改革工作,使我们村集体经济事业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合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