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镇党委、镇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坚持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甘沟”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执法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使各项措施得到及时落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并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首先,通过人员调整等方式,把懂法会用法的同志选配到计生、社保、卫生、民政等岗位;其次,大力支持和倡导自学法律,通过制定鼓励机制,如报销部分学费、允许因课请假等方式,提高大家学法的积极性。
二、坚持依法办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开展政务公开,就是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每一项工作时,能够做到依法办事,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尤其是在政府职能发生重要转变的情况下,能够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时刻围绕“依法办事”这个主题开展工作。镇上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财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自筹款项支持了电子政务的硬件化建设,确保了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建设、人事任免、专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为民办实事等公开事项的及时、准确发布,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积极认可。
三、强化监督机制,有效推动政务公开
建立多方位、内外结合的监督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如建立行政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违法追究制、政务公开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这些制度不仅打印成文、张贴上墙,还通过宣传橱窗、宣传车等方式向群众公开,让广大群众都能依法监督干部,同时也达到宣传政务公开的效果;另一方面是建立镇政府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尤其是组织镇人大代表定期举行部门行风评议活动,实现良好的监督效果,今年,人大组织了对农业服务中心和计生服务中心的行风评议活动,社会反响良好。在镇政府内部,由司法所负责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把关及执法监督。同时,镇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启动内外监督机制,达到推动镇政府工作人员自觉政务公开的目的。
四、落实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们意识到,要落实行政责任制,关键是要明确镇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因此,我们明确规定: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行政责任人。镇人大根据镇政府政务公开的责任要求,不定期地审议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提醒政府按责任条款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责任性和效率性,使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把落实行政责任制与每个责任人的个人责任挂钩,追究其个人的具体责任。通过政务公开责任制的落实,尤其是强化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使大家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杜绝行政执法中的“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一方面提升了镇政府的公众形象,融洽干群关系;另一方面,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反响较好。
五、规范行政许可,依法执行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是政府日常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检验一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方面,行政许可是否规范,往往直接体现出行政主体的法治水平。联系自身,镇政府行使初审权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到党政办、民政所、计生办等办事机构,如何做到“该办的及时办、不该办的拒绝办”至关重要。为把好每一关口,镇政府在加强法律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同时,把涉及镇政府部门初审权的行政许可项目分门别类整理出来,并作出硬性规定,彻底杜绝“人情章”、“关系章”,不能批准的坚决不批。在规范行政许可的同时,我们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滥罚、不乱罚,一方面,杜绝越权处罚,只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坚持做到程序合法,由于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遇到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镇政府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在此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法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彻底消除粗暴执法和违法处罚现象,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比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我们首先是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和《甘肃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为处罚对象后,报县计生局备案并核定处罚数额;其次是在取得《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送达违法超生户,限期交纳罚款;最后,在“超生户”拒不交纳罚款的情况下,按照法定期限起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严格按照“八项纪律”的要求办事,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014年,尽管我镇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个别执法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仍不够浓,受传统执法思想的惯性影响,执法行为不够严谨,工作方法简单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守法意识淡薄,无形中给政务公开工作带来不少阻力,为此,少数同志有“抱怨”情绪,或多或少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细节的落实。我们将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观念;结合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拓宽政务公开的思路;完善政务公开和多方监督机制,加大季度暗访和年度考核力度; 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夯实建设“和谐翟家所”的法制基础,推动我镇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