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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甘沟驿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部门:甘沟驿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甘沟驿镇 | 作者: | 日期:2018-04-13 16:52:51 | 阅读: 5491

水旱安全,事关大局,为全面做好我镇抗旱防汛工作,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防汛工作安排,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防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抗旱防汛机构,制定本辖区抗旱防汛工作预案,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建立和完善抗旱防汛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将抗旱防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落实抗旱防汛工作预案,各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

1、成立镇抗旱防汛指挥部。镇长任总指挥长,由负责水利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成员单位为镇武装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教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交管站、国土所、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全镇抗旱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镇抗旱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由负责水利分管副镇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943-3271213。

2、有关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抗旱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抗旱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镇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的抗旱防汛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辖区防御洪水方案、抗旱救灾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我镇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4月15日-9月30日);统一调度和调控全镇水利、水电设施;根据抗旱防汛的需要,调配抗旱防汛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采取消除阻水障碍物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2、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执行镇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保管,负责全镇抗旱防汛的协调、督办和检查。

3、部门职责

党政办:协调全镇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水利站:负责抗旱防汛技术指导及工程治理。

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防治工作。

供电所:负责抗旱防汛电力调度。及时搞好险区的断电和供电工作。搞好所属水电站和在建水电工程的抗旱防汛工作。

武装部、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民政办、教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实、上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农经站:负责抗旱防汛资金的筹集、分配,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派出所:负责抗旱防汛期间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和组织抢险突击工作。

电信、移动:负责通信恢复工作,确保抗旱防汛抢险期间的通讯畅通。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旱防汛抢险。

文化服务中心:按照镇抗旱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异常天气预报情况、抗旱防汛抗洪等有关通知、决定和命令。

农业服务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挥农业抗旱防汛灾后救灾抗灾工作。负责组织种苗、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

四、信息预报

(一)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村及时向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抗旱防汛救灾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积极核实灾情,及时上报。

(二)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随时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农田土壤和城乡供水等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态势严重时应及时上报。

五、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抗旱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贮备。修订完善集镇防洪预案、洪水预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易发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和工具,以备应急之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通信畅通。

6、抗旱防汛检查。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上报县防汛办。

(二)预警

1、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堤防,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监测员,一旦发生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抗旱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水厂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六、应急响应

(一)进入汛期、旱期,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抢险应急程序。

(二)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以便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信息处理

(一)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抗旱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和同级共享。

(二)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祥实。重要信息应由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三)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处理。凡险情、灾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镇抗旱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审批后,可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八、指挥调度

(一)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镇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九、抢险救灾

(一)抢险

1、出现水旱灾害或预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辖区的资源和力量,及时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库等重大险情的抢险应按照事先制订的应急抢险预案进行。

(二)医疗救护

1、各级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进行消毒和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按程序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工作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三)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旱防汛抢险。

十、信息发布

(一)抗旱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

(三)汛情、旱情及抗旱防汛动态,由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四)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信息由镇国土资源所审核发布。

十一、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通信运营部门要依法保障抗旱防汛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尽力保证抗旱防汛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保障

镇抗旱防汛指挥部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干警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国土、交通等部门应成立以本行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业抢险队伍,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物资保障

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防汛抢险物资。

4、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镇财政预算中安排抗旱防汛经费和应急经费,要保证抗旱防汛的日常工作经费。

十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抗旱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二)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习

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十三、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1、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员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3、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水库应力争在每年的汛期来临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在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十四、抗旱防汛工作评价

镇抗旱防汛部门每年应针对抗旱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抗旱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抗旱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十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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