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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部门:科学技术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省科技厅网站 | 作者:科技局 | 日期:2020-10-27 14:48:02 | 阅读: 5455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要求,我省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规定条件的甘肃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申报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推荐流程

1.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fhq.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形成申报书报送所属市(地)科技局(县、区所属孵化区由县、区科技局统一报市州科技局)。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

2.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对辖区内申报机构上报的材料,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将审核合格的机构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报送省科技厅。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一式两份),将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gscyzx@163.com)。

3.省科技厅高新处会同专业管理机构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11月初,对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后,确定拟推荐国家级孵化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推荐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其他要求

1.各申报机构承担申报主体责任,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孵化器管理办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履行指导申报核实情况责任,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做好此项工作。

四、材料报送地址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街143号406室

邮编:730000

五、申报咨询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张向平、孙晓辉 0931-8504233 

省科技厅高新处

程清照 0931-8857690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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