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沟乡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年度报告
2013年,全乡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增强意识、提升能力、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监督、创新管理为重点,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依法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上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和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使各项措施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并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首先,通过人员调整等方式,把业务熟练、责任性强的同志选配到计生、社保、合作医疗、民政等岗位;其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大力支持和倡导干部职工自学法律,制定鼓励机制,提高大家学法的积极性。
二、坚持依法办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开展政务公开,就是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每一项工作时,能够做到依法办事,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尤其是在政府职能发生重要转变的情况下,能够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时刻围绕“依法办事”这个主题开展工作。乡上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财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建设电子政务硬件,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建设、人事任免、专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为民办实事等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发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让群众明白办事程序和乡上的重大决策,确实做到便民服务。
三、强化监督机制,有效推动政务公开
结合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行风评议员、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的作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重点工作、项目的监督。结合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丁家沟乡领导干部学法治度》、《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制度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公开,让广大群众都能依法监督干部,同时也达到宣传政务公开的效果。
四、落实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要落实行政责任制,关键是要明确乡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乡政府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行政责任人。乡人大根据乡政府政务公开的责任要求,不定期地审议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提醒政府按责任条款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责任性和工作效率性,使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把落实行政责任制与每个责任人的个人责任挂钩,追究其个人的具体责任。通过政务公开责任制的落实,尤其是强化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使大家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杜绝行政执法中的“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一方面提升了乡政府的公众形象,融洽干群关系;另一方面,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反响较好。
五、规范行政许可,依法执行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是政府日常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检验一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方面,行政许可是否规范,往往直接体现出行政主体的法治水平。联系自身,乡政府行使初审权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到党政办、民政所、计生办等办事机构,如何做到“该办的及时办、不该办的拒绝办”至关重要。为把好每一关口,乡政府在加强法律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同时,把涉及乡政府部门初审权的行政许可项目分门别类整理出来,并作出硬性规定,彻底杜绝“人情章”、“关系章”,不能批准的坚决不批。在规范行政许可的同时,我们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滥罚、不乱罚,一方面,杜绝越权处罚,只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坚持做到程序合法,由于乡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遇到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乡政府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在此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法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彻底消除粗暴执法和违法处罚现象,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比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我们首先是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和《甘肃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为处罚对象后,报县计生局备案并核定处罚数额;其次是在取得《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送达违法超生户,限期交纳罚款;最后,在“超生户”拒不交纳罚款的情况下,按照法定期限起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严格按照“八项纪律”的要求办事,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防范化解矛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调解机制规范运行。乡上成立了民调领导小组,由乡司法所牵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对村组处理不了的疑难问题和纠纷,由包村工作组处理,工作组处理不了的,乡上主要领导亲自处理,防止纠纷扩大升级,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特大纠纷不出乡,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2013年共进行矛盾排查12次,排查民间纠纷21起,民间纠纷调解21起。
七、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社会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乡上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社会管理的共同治理。全面推行建立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服务站“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建立健全以村为平台、社会组织为基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
二是加强低保服务管理。认真落实省市低保政策规定,确定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落实备案公布制度。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顺利,运行平稳,做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以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为契机,农村五保供养、老龄工作、优抚工作、残疾人权益保障、农村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都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了阳光操作,群众的民计民生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健全低保工作监管机制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服务管理水平。
总之,我乡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个别执法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仍不够浓,受传统执法思想的惯性影响,执法行为不够严谨,工作方法简单的现象仍然存在;由于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守法意识淡薄,无形中给政务公开工作带来不少阻力,为此,少数同志有“抱怨”情绪,或多或少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细节的落实。我们将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观念;结合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拓宽政务公开的思路;完善政务公开和多方监督机制,加大季度暗访和年度考核力度; 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夯实建设“和谐丁家沟”的法治基础,推动我乡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