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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部门:应急管理局 |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来源:安监局 | 作者: | 日期:2018-01-22 14:59:59 | 阅读: 12769

一、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局机关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发〔2016〕8号),省委、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法[2017]115号)等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和执法检查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促使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根据局机关《2017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赵首堂任组长,副局长张志诚任副组长,徐鹏程、贾世勃、窦平弟、张昱玺、张巧霞、马立聪、连勇铮、曹虎、王之祎为成员的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鹏程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建立公开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坚持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职能作用,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不搞假。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局机关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并严格按《条例》要求,开展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等,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政务信息分类界定,建立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更新维护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局机关根据《条例》和政府办相关文件制订了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制定了相关申请表格,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兼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安全生产方面信息公开184条。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80余条。2017年局机关在“会宁安监”微信平台,通过转载和编辑,发布上级领导调研与讲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等各类安全知识等信息共计1200余条。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启用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以来,我局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系统同步运行,通过登录平台,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155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监督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根据事先录入的办事指南信息和配置流程,将受理的权力事项按流程办理,全面熟悉权力事项流转模式。今年以来,我局开展行政监督212件、其他行政权力260件,实现了政府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监督实时化。

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政务大厅入驻工作的通知》(会政办发〔2016〕67号),按照坚持“集中、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应进必进、大厅外无审批”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在政务大厅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215件,其中9件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206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受理申请的215件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方式为窗口受理,其中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申请事项数全部为已答复件,同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及收费减免情况。

五、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针对安全生产方面引发的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2017年受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12件,办结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

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继续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办相关文件,主动请求县政务信息办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培训,全面推进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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