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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会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部门:应急管理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会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20-10-15 11:15:19 | 阅读: 5490

各乡镇、林草局、公安局:

现将我县《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2 日


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 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森指办发电〔2020〕18号)和《白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森指办字〔2020〕8号)要求,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有效防范人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会部办公室成立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牛世勇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  甲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斌县林草局副局长

李景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徐向华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曹亚雄  县林草局干部

李尔泉  县公安局森林大队队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灾害防治救援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牧区所有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打击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打击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打击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打击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打击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25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共分部署发动、打击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5至10月15日,部署发动。摸排责任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分析违法用火形势,确定打击整治重点,明确专项行动责任,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5日,打击整治。开展防火宣传,开设控制点位,值守重要区域,管控重点人员,排查违法用火行为。乡镇、林区、林场、牧区启动防火期日常检查巡查。县森指办开展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5日,总结提升。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矛盾困难,梳理工作成效,交流总结经验,探索新制度、新措施、新策略,推动完善执法体系,完善标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加强组织指导,严格监管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推动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林草、公安、自然资源、民政、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在高火险期和防火关键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研究工作对象,分析违法用火规律特点,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控,又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违法用火新变化,精准分析风险,排查用火隐患。要创新打击手段,强化科技运用,提高整治效率。要压紧压实责任,采取包乡村、包场站、包片包户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此专项行动。

(四)严格执法监管,形成震慑。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用火行为依法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推动形成违法用火、随意用火必受罚的氛围;对于引发火灾的行为特别是影响较大的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及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要运用好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用火行为。

(五)加强巡护巡查,严格值守。要根据林牧区规模、可燃物载量、区内人员生活、外进人员类别等特点,合理配备林牧区管护力量,特别是要配强一线巡护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管护人员发现识别、报告反馈违法用火和危害防火安全违法行为的能力,切实发挥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前哨人作用。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打击整治信息顺畅。

(六)做好总结,按时反馈。各乡镇、林草局、公安局要及时做好此次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并分别于10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见附表),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及情况统计表。如遇重要情况,需及时上报。请各乡镇和县林草局、县公安局确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于10月13日报至县森防指办公室。

联系人:徐向华 电话:13884285086

邮箱:1262756387@qq.com

附件: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县级

乡镇级成员单位

合计

出动森林公安等 执法人员数量

派出检查组

个数 参与人数

查处、制止

违法用火起数

罚款人数

金额

行政处罚

人员数量

刑事处罚

人员数量

其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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