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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会宁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部门:应急管理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20-12-18 17:10:26 | 阅读: 629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4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9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我县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通过开展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成立各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普查人员和队伍,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划清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开展已有成果、基础数据和图件的清查与整理,编制普查实施方案,为全县全面普查积累经验。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并上报市上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实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

务重、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有效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县普查系列成果。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成立本乡镇、本部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二)保障普查经费。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

费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县应急局要会同县财政局紧盯政策动向,抢抓普查政策机遇,积极衔接省市主管部门,尽快争取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要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普查工作要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三)严格依法普查。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据实提供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会宁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会宁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伏 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张 旭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振华  县财政局局长

牛世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周国强  县发改局局长

     王池柳  县教育局局长

     韩  侃  县民政局局长

     祁虎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继  县住建局局长

     周发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炜政  县工信局局长

     马永强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虎斌  县水务局局长

     牛  军  县商务局局长

     李继军  县文旅局局长

     刘洋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武志兴  县林草局局长

     杨  恒  县统计局局长

     李建文  县地震局局长

     何世博  县气象局局长

     王国章  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景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广斌  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陈  甲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  焜  国网会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  黎  中国电信会宁分公司总经理

     28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陈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本单位接替工作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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