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63号)、《甘肃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11〕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1〕170号)和《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民办发〔2012〕53号)等文件要求。现需核拨我镇符合条件的张丹等1户1人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0.1万元,请核拨。
部门:四房吴镇 |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民政所 | 作者: | 日期:2019-10-08 22:40:45 | 阅读: 5716
县民政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63号)、《甘肃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11〕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1〕170号)和《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民办发〔2012〕53号)等文件要求。现需核拨我镇符合条件的张丹等1户1人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0.1万元,请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