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
任教和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的公告
根据白银市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财政局《转发<关于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白人发[2010]19号)精神,现将我县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到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兽医站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到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兽医站工作选拔范围和条件。
1、选拔范围。原则上限会宁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持《择业通知书》的2010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2、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兽医站工作;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毕业生,须为临床医学、中医、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卫生管理专业;报考基层兽医站的毕业生,必须是兽医及相关专业。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范围和条件。
必须是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县体育馆
(三)报名办法:
1、高校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等证件原件,按招考项目选择报名,填写《甘肃省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审批表》、《甘肃省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审批表》、《甘肃省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审批表》一式四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
2002年至2003年持《择业通知书》回我县登记,已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尚未就业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凭《择业通知书》复印件(市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和县人劳局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
2002年至2006年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已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尚未就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市教育部门审核并盖章)和县人劳、教育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0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审批表》一式四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县教育局按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乡(镇)审查、张榜公示等程序审核资格,公示结束后,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参加考试。
(四)报名要求
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须按文、理(科)分别报名。
2、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我县的招考岗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和《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参加报名。
3、基层兽医站招录岗位为全省45个牛羊产业大县;根据本人自愿,允许毕业生跨市(州)、县(区)报名;毕业生须持有关证件直接到有关县(市、区)报名地点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
考前一周内毕业生凭《身份证》到县自考办领取。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到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兽医站工作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总成绩。
1、公共基础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考生,按文、理(工)科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测试内容为语文、历史、地理;理(工)科测试内容为数学、物理、化学;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报考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的测试内容为兽医基础、动物医学、畜禽解剖生理、动物微生物检验等内容。
(二)考试时间。
下午2:00—5:00 专业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白银区,以《准考证》为准。
四、指标分配和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基层教师、医护人员和兽医岗位的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求及报名情况和实际参加考试情况向县(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体检、公示。我县按分配指标及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我县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不再追加指标。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三)审批、培训、上岗。最后确定的人选在“甘肃人事编制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正式发文通知。县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分别组织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经选拔被录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由省财政支付。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我县教育、卫生、农牧及人劳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经选拔被录用的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支付。
六、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943-3221994
县人劳局 0943-3221039
咨询电话:会宁县人劳局0943-3221039
会宁县教育局0943-3221824
会宁县农牧局0943-3221872
会宁县卫生局0943-3221810
会宁县自考办0943-3221742
会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