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会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管理,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可及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会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设局机关、计生协会、合管办、流动人口管理站、计生服务站6个机构,下属单位38家(分别为会宁县人民医院、会宁县中医院、会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宁县妇幼站、会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会宁县卫校、会宁县601站、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家乡镇卫生院)。
会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公编制15人、事业编制27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分别为:局机关编制27人(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5人);合管办编制11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人);计生协会参公编制5人;流管站事业编制5人;计生服务站事业编制21人。
三、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656.84万元,预算支出656.84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56.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656.84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37万元(办公及公用经费51.95万元,工会7.66万元、福利费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3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27.41万元、采暖补贴18.92万元、生活补助2.0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5.98万元)。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