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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会宁县翟家所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部门:翟家所镇 | 栏目:安全生产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0-10-29 15:30:12 | 阅读: 5812


根据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委办发〔2020〕50号)精神,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以扎实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核心,以落实“三管三必须”为抓手,严格排查整治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企业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从9月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企业自查、镇村全面检查,要做到“三个相结合”,一是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二是企业自查自检与镇村全面检查相结合;三是督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严查企业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范、作业规程和持证上岗情况;严查企业教育培训,特别是严厉查处动电、动火、高空坠落、机械擦伤、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认真落实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开展大督查,镇安委会成立综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重点整治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对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采取各项有力有效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抓好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有关职能科室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监管人员和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项督查组,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和跟踪督查。具体分工如下: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建筑行业的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国土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派出所牵头负责民爆、道路交通行业的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镇农业农村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农业安全、林业、草原安全、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塘坝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镇食药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镇教管中心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卫生医疗器械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场馆、体育设施、文物建筑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区域本单位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检查绩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畅通信息渠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群、微博公众号、家校群、大喇叭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激励群众举报隐患问题,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在全镇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分别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小结,12月31日前书面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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