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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信息

关于做好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部门:太平店镇 |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太平店镇 | 作者: | 日期:2018-08-28 09:19:58 | 阅读: 6102

依据《会宁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按照当年一年的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发放丧葬费用的规定,现将丧葬费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2018年7月1日起执行。2018年7月后死亡的(包括7月),于次月上报丧葬费发放相关材料。2018年6月之前(包括6月)按旧标准执行。

二、补助对象:为死亡特困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村(居)民委员会、个人。

三、补助标准:农村分散供养对象:2018年为5178元;城市分散供养对象:2018年为7566元。

四、发放方式:由县财政局拨付到乡镇惠农专户,通过商业银行将丧葬费用直接上传到“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丧葬费审批表”中“申领人”个人银行账户。

五、需提供材料:

1.乡镇政府文件:丧葬费申请报告(应明确死亡时间及丧葬费用领取人相关信息);

2.村级便函(乡镇加盖公章);

3.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丧葬费审批表;

4.会宁县城乡特困供养待遇停发表;

5.公安部门出具的特困供养人员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6.申领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7.社会救助账号确认书原件(申领人“一折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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