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边缘户产业达标覆盖,持续提升产业质量
和效益,及时化解致贫风险,实现 2020 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打
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时间节点,
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全面补齐产业达标增效各项短板,确保
2020 年 6 月底实现边缘户产业达标覆盖,12 月底实现边缘户户
均增收 2 万元以上的产业达标效益。
二、扶持对象
全县 1225 户 4991 人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
三、扶持标准及模式
(一)肉牛上:①实行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代养模式,由龙头
企业或合作社统一代养,每个企业或合作社最多代养 20 户边缘户。
有自筹能力能贷上款的,实行“4225”筹资引种模式(即:边缘户
银行贷款 4 万元、到户资金补助 2 万元、边缘户自筹 2 万元,引进 5 头
安格斯基础母牛,共计 8 万元),代养企业或合作社每年按总资金的
- 2 -8%进行分红,即每年给边缘户分红 6400 元。没有自筹能力能贷上
款的,边缘户银行贷款 4 万元,到户资金补助 2 万元,代养企业
或合作社自筹 2 万元,共计 8 万元,引进 5 头安格斯基础母牛,
代养企业或合作社每年按银行贷款和到户补助资金总资金的 8%进
行分红,即每年给边缘户分红 4800 元。没有自筹能力贷不上款的,
到户资金补助 2 万元,代养企业或合作社自筹 6 万元,共计 8
万元,引进 5 头安格斯基础母牛,代养企业或合作社每年按到户
补助资金总资金的 8%进行分红,即每年给边缘户分红 1600 元。合
作期限为 3 年,边缘户每年享受达标奖励 2500 元,合作期满后,
有自筹能力能贷上款的,由代养企业或合作社退回 8 万元;没有自
筹能力能贷上款的,由代养企业或合作社退回 6 万元;没有自筹能
力贷不上款的,由代养企业或合作社退回 2 万元,并解除合作关系,
生物资产归企业所有。边缘户银行贷款由代养企业或合作社偿还,
代养企业或合作社承担的农户分红和银行利息最高不超过 10%,超
过 10%部分由政府贴息补助。
②自养边缘户饲养基础母牛(10 月龄以上)5 头以上即为产
业达标,对不达标的,每引进 1 头基础母牛,补助 5000 元,每
户最多补助 4 头(即每户最多享受引种补助 2 万元),达标后每户
每年再享受达标补助 2500 元,连续补助 3 年。
(二)肉羊上:①实行“2+1+0.4”筹资模式、“20+1”引种
- 3 -模式,即边缘户贷款 2 万元、扶贫资金入股 1 万元、边缘户自筹
0.4 万元,共计 3.4 万元,从中天公司引进 20 只基础母羊、1 只种
公羊。2 年内,每户边缘户给中天羊业上交 42 只 6 月龄羔羊(40
只母羊 2 只公羊),其余繁殖羊只由中天羊业按市场价格回收,如
市场价格低于保底价,按保底价回收(6 月龄、700 元/只),每年
由中天羊业为每户边缘户分红 3400 元,连续分红 3 年。②实行
“10+10”引种模式,即以户均饲养 20 只以上基础母羊产业达标为
标准,对不达标的,引进 1 只良种基础母羊,县上配套补助 1 只基
础母羊,每户最多配套 10 只,最多补助1 万元。达标后每户每年再
享受达标补助2500 元,连续补助3 年。
四、资金来源
边缘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由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级帮
扶资金、整合资金解决。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边缘
户的产业达标覆盖工作,要整合工作力量,及时落实边缘户的到户
产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边缘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做好良种引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边缘
户产业补助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肉牛肉羊蔬菜产业,按照
“集中定量、分批定价、统一调运、定期考核”的原则,积极开
- 4 -展良种基础母畜调运。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产业达标全覆盖及
良种母畜扩群保种制度,加强对本乡镇基础母畜的管理,要与产
业达标边缘户签订养殖协议。对享受产业补助政策的边缘户擅自
出售基础母畜的,要督促及时增平补齐,对于流失严重且拒绝补
栏的不再进行补助,追回已享受产业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及引种监管工作,严把引种质量
关、检疫关。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大
对牲畜贩运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贩运动物行为,确保
基础母畜不调出县外。
(四)多方筹措资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市县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帮扶资金、自筹资金、联系贷款等多种形式筹措
产业发展资金,全面推动边缘户产业到户达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