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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信息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关于聘任2020年农业服务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部门:太平店镇 |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太平店镇 | 作者: | 日期:2020-10-27 15:13:27 | 阅读: 6038


为积极推进我镇农业基层信息统计工作,有效提升农业服务监督管理水平,按照《中共会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聘任2020年会宁县农业服务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县农领办发〔2020〕22号)文件要求,拟聘任农业服务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户籍必须在太平店镇开展选聘工作相应的村。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有志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术。

(五)选聘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边缘户中选拔。

(六)选聘对象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数量和岗位要求

按照下达的指标任务,大平店镇共选聘2020年农业服务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每个行政村1名。主要负责乡镇乡村振兴、农村基层治理、农村基层统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保险和金融服务、自来水管护等信息统计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主要包括:1.公告。镇政府发布选聘公告。2.申报。贫困人员通过村委会向镇政府申报。每个行政村至少确定3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3.审核。镇政府对申报材料审核。4.考察。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导,各行政村两委组织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之后,按考察情况排序上报镇政府。5.评定。镇政府组成评审组,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6.公示。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公示。7.聘用。经扶贫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定后,由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8.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镇政府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开展工作。农业服务专干选聘实行乡镇绩效考核制度,按照乡镇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但要保持相对稳定。要严格岗位人员管理,实行劳务协议制度,劳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县农业农村部门将结合日常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农业服务专干的选聘、退聘、工作情况、考核、补助资金发放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四、其他事项

(一)农业服务专干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劳务报酬,各乡镇可根据实际,从补助资金中安排部分简易装备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但不得超过总资金的3%。按照省市要求,农业服务专干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其中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共计68.4万元,县级自筹3600元。

(二)本次选聘工作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扶贫部门负责为选聘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料,负责选聘审核;镇政府负责选聘具体工作。相关信息均发布于太平店镇政府门户网站和“祖河之源、太平人家”微信公众号,请广大选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选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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