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
为切实加强光伏扶贫项目高标准建设及良好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要求,对全镇光伏扶贫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太平店镇大山川村60户农户庄前屋后、院落及光照充足地点选址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太平店镇大山川村60户,装机60*3千瓦时,共建设200个3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二、核查情况
(一)项目运行情况。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核查小组,对大山川村60户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通过核查,200个3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均运行正常,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促进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运行正常。
(二)项目验收情况。我镇高度重视光伏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对项目备案资料与实地建设情况进行自验。严把各个环节、紧盯每个细节,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行良好。指定专人做好档案归纳整理工作,同时,及时衔接国网会宁县供电公司对发电情况进行全程监测。通过自验,光伏扶贫项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及运行,运行状况良好。
(三)项目收益情况。光伏扶贫资金由村委会每年一月底前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每季度和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每月由国网会宁县供电公司依据实际发电量进行核算发电收入,划入备案账户,备案账户根据实施办法及时对资金进行结转拨付,划入村集体经济账户,镇上根据村级的分配方案及时对资金进行拨付。
(四)项目带贫情况。为切实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切实建立起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大山川村光伏扶贫电站直接收益60户建档立卡户的同时,带动全村362户所有农户实时足量用电。同时,极力探索带动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阅、入户调查大山川村光伏发电站,未发现违规建设、虚增关联贫困户数和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