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应对和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太平店镇根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要求,结合镇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预测
结合市县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我镇多年观测经验,全镇2019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有如下几点:
1、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
由于地质灾害主要由降雨所诱发,所以汛期作为全镇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期。同时,由于近年来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频出现,各个部门、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短期和临灾气象及时预报,加强极端天气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镇党政办公室针对上级部门发出的预警和应急通告及时告知各行政村和各个重点防范区域。
2、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主要以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加载及地下开挖为主。对于这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应重点防范,要加大对建设工程活动的监管力度,各行政村和各镇直部门要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全方位监管,特别对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的企业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二、2019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1、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19年3月1日至11月10日。
2、重点防范区域。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区域涉及到12个行政村。
3、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集镇、学校、医院、聚居村组以及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4、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具有突发性等特点,防灾难度大,应作为主要防范类型。滑坡具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了提高对地质灾害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社会服务中心、镇财经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国土所、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供电所、镇教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村要相应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机构、人员、职责到位,切实加强领导,将本村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每个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所在的村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加强日常监测、巡查、值班、督查,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在主汛期内,加强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回检查。
3、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提高应急抢险能力。镇党政办公室要根据上级各部门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通知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排查,落实防灾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要对查出的隐患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时监控。在汛期要实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一旦出现险情要尽快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
4、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为工程建设和运营提供安全保障。
5、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全面提升防灾能力。各村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学习和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识灾、报灾、避灾和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