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现将《太平店镇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随文下发,请各村(社区)按方案要求做好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2020年度贫困人口退出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太平店镇委员会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太平店镇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根据《会宁县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为核心,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对历年已脱贫人口、已退出村全面检视、查缺补漏、固强补弱,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主要目标任务是:
1.完成2019 年底的41户149人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2.按照现行贫困标准,完成2014年至2019年已脱贫人口、已退出的5个贫困村复核检视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3.及时将因疫、因灾、因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人口,纳入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监测,落实帮扶措施,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4.全面更新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户、贫困 村、贫困县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全县脱贫攻坚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贫困退出验收。对剩余的 41 户149 人贫困人口、3 个贫困村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原则上,执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办发〔2018〕50号)中规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补充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标准和计算周期。2020 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计算周期为2019 年 10月1日至2020 年9月30日。
2.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标准。今年退出的贫困村和历年已退出的贫困村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应降至零。
3.返贫致贫人口的动态管理。对下半年因疫、因灾、因病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甘脱贫领发〔2020〕16 号)明确的标准、程序和要求,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帮扶措施,防止返贫致贫。
(二)脱贫成果全面检视。按照今年贫困退出验收标准, 对已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检视,主要检视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 4000元,“两不愁、三保障”有无反弹、是否达标;对 2017年以来退出的5个贫困村,主要检视剩余贫困人口是否全部脱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是否达标;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查验排摸,检视脱贫成效的真实性;通过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脱贫数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比对,检视脱贫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识别监测。按照“人均纯收入 5000 元以下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标准,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予以识别,采集返贫致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 2019年以来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跟踪监测,更新完善家庭成员变化情况,了解享受帮扶情况,研判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完善和更新。
(四)完善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全面更新完善建档立卡以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为验收、考核以及脱贫攻坚成效总结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1.扶贫对象基础信息。主要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家庭人 口自然变更工作原则上以公安户籍为准,对户籍注销、迁出、服刑、失踪、死亡等情况进行户内成员减少;对户籍迁入、新生儿等情况进行户内成员增加;对户籍在一起而人员不在一起生活或人员共同生活而户籍不在一起的情况,按照实际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进行增加或减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家庭收入、外出务工等信息进行采录更新;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所
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1.扶贫主体数据信息。更新完善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职务、电话、帮扶结对时间等相关信息。
2.帮扶措施数据信息。针对扶贫对象享受的帮扶措施,参 照行业部门政策落实台账,更新完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贫困村和贫困县涉及的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小额信贷、就业、光伏、创业致富带头人、东西部扶贫协作、生态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兜底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数据信息。
3.全面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针对脱贫攻坚普查、国家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时间安排
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从9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9月15日底前,完成未脱贫人口镇村自验工作。10 月 20 日前,完成已脱贫户、已退出村脱贫成果检视工作。10 月 31 日前,完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村、户退出标注和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帮扶措施等数据采录工作;完成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识别及数据更新采录工作。贫困退出验收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镇村初验(8月29日-9月12日)。严格按照《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和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标准与程序补充说明开展验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乡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村“两委”、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测评验收,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拟脱贫户签字后,上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公示后,形成初验报告和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由党委书记、镇长、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签字认可后,于 9月12日将初验报告及花名册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县级验收,并将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一并报相关行业部门审核。
(二)数据比对(9月13日-9月14日)。衔接县直行业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围绕政策落实、退出指标达标情况逐村逐户开展信息比对, 确保行业部门数据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相一致,符合行业政策要求,达到退出标准,并填写部门审核比对意见,出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审核报告,于 9月14日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直行业部门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至乡镇,乡镇按照行业部门反馈数据进行核实。
(三)县级验收(9月15日-9月19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组,按照乡镇和部门审核比对确认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对照验收标准,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对达到退出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由乡镇和县级验收组成员在《甘肃省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和《甘肃省贫困村退出达标认定书》(县级自验)对应栏签字确认,将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市级抽验(9月21日-9月底)。根据县级贫困退出验收情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贫困退出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县级验收报告,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市上抽查验收。
四、验收方法
全镇验收工作分村进行,由各包村组长负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一)查阅资料。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村级资料和户内资料,验证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指标达标情况。村级档案资料4类9项,分别是基础资料(贫困村2018-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和村级常住人口花名册、驻村帮扶和结队帮扶花名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资料(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程序性资料,按年度规范)、精准帮扶资料(农村饮水安全花名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花名册,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参保资助花名册,住房安全、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不需改造的危房台账,产业扶贫台账,就业扶贫台账)、精准退出资料(贫困村退出程序性资料)。贫困户家庭档案资料4类18项,分别是基础工作(贫困户帮扶连心卡、扶贫手册、分年度家庭收入测算表)、精准帮扶(“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证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代缴)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票据,住房安全等级认(鉴)定表(或竣工验收表),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精准退出(贫困户退出验收达标证明)和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报销凭证(或医疗费用报销明白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协议),合作社带动协议,入股配股带贫协议(或入股分红凭证),入股协议书、股权证及分红记录表,农业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培训证书,扶贫政策到户到人明白册)。
(二)实地查验。验收工作组围绕贫困人口退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6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户逐项开展查验。
(三)汇总上报。各验收组根据贫困退出验收情况,提出2020年度拟脱贫户及脱贫村花名,并将签字确认的收入测算表一式四份、《2020年贫困户脱贫达标自验测评表》一式三份收集整理后,报镇村存档,收入测算表1份放入贫困户户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为成员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站,具体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资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验收工作由各验收组长负总责,各村包村组长是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统筹安排本村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驻村工作队、包村人员、村干部要按照安排积极参与验收工作,扎实完成承担的任务的同时,要确保验收工作真实有效,负责验收对象的县、市、省及中央等各级验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巩固脱贫成果。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高,咬定总攻目标,落细攻击点位,完善督战机制,着眼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把贫困退出的底线性要求与工作措施的高标准推进结合起来,落细落实“一户一策”,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及时做好跟踪监测,巩固脱贫成果。
附件:1.太平店镇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2.2020年贫困户脱贫达标自验测评表
太平店镇2020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彦虎 镇党委书记
姚秀虹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庞甲林 副镇长
组 员:周 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永刚 金堂村包村组长
裴菊萍 苏岘村包村组长
牛进堂 兴平社区包村组长
雷 隆 何川村包村组长
刘万林 太平村包村组长
吴世伟 万坪村包村组长
王军弟 联坪村包村组长
马宏武 大川村包村组长
王金平 大顶村包村组长
焦康平 贾铺村包村组长
李绪业 青江村包村组长
栗永辉 牛坪村包村组长
李泰鹏 扶贫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甲林任办公室主任,李泰鹏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扶贫站,具体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