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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部门:审计局 | 栏目:审计信息 | 来源:审计局 | 作者:审计局 | 日期:2017-04-05 15:01:02 | 阅读: 5747

会宁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甘肃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批准的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审计思路,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资金、重点行业、重要部门的审计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断规范财政管理,规范预算分配秩序,推动政府完善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财政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推进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发挥好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和制度健全完善,保障政令畅通。
(二)推进深化财政改革。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加强预算执行、资金分配、收入征管、决算编制、国库管理、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提高决算草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三)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部门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检查部门单位参与预算资金分配和项目支出的管理、绩效情况,揭示部门单位资金绩效管理和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机制。
(四)推进廉政建设。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严肃揭露和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的有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深入开展。
二、审计项目安排
根据部门年度计划、审计时限和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要求,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等9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3个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三、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以促进财政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税收征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等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营改增政策效果、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以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情况,促进预算安排更加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预算编制情况。审查上报人大批准的预算是否全面、完整,程序是否合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否全面、完整,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编制内容不完整、项目不细化、政府性资金收支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问题。支出预算是否按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相应的款、项。
2.预算执行管理情况。审查县财政是否严格按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真实完整地反映县级财政收支状况,分析预算和实际执行差异的情况和原因;审查预算执行进度,着重反映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或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迟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支出金额过大和突击拨款花钱、擅自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年终结转或结余过多等问题。
3.盘活存量资金方面。核实截至2015年底县级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和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的成因、结构、闲置时间和资金性质,有无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等问题。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是否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4.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关注决算编制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重点检查决算草案编制制度是否健全,编制范围是否完整,编制程序是否合规。决算草案与预算在口径、范围、科目等方面是否衔接,是否完整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变更等事项,收支范围是否完整、金额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决算草案未如实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问题。决算报告及附表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充分,是否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对按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等是否按规定作出说明。决算草案收支和部门汇总决算收支是否存在差异,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
5.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是否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是否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对县地税局税收征管质量情况的审计。以推动税收政策落实,促进地税系统严格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高税收征收质效,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职能作用为主要目标,并结合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检查县本级税收计划的编制、执行及完成情况,核对税收统计报表与财政、国库帐表的一致性,分析收入结构,尤其对超收或短收波动数额较大的税种进行原因分析,关注税费征管情况,推动落实结构性减税等政策,促进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
2、检查有无越权减免、缓征税收,违规审批政策性减免或擅自变通税收政策,扩大减免范围,增加减免项目。
3、利用地税信息系统资料,分析地税收入增长情况,检查各项税收基金的征、管、查。审查纳税资料是否齐全,税收基金是否及时申报、缴纳,是否存在混淆入库级次、挤挖上级收入、人为调节收入的行为,有无将税款滞留在代征单位或违规设置的过渡账户之中。
4、检查窗口开票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混淆入库级次、少收税费和违规退库行为,非经营性收入票据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开票单位是否存在非经营性收入未纳入统一核算的情况。
5、检查税收稽查是否达到规定比例,采取措施是否得当,延伸检查部分被稽查单位,审查税务稽查结论的准确性,执行稽查结论的及时性。
6、延伸审计3至5户纳税企业,检查是否存在有税不征、虚收预收、偷漏税款、串开税种、用基金抵缴税收,人为左右税收增减变化,隐瞒、截留税收收入或“寅吃卯粮”的问题,分析和反映税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促进完善征管机制。
(三)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共对县财政局等9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重点关注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非税收入使用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津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规定的情况和厉行节约政策的执行情况,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促进相关政策贯彻落实。
1.预、决算编制和调整情况。一是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细化,是否存在以各种虚报手段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预算批复、预算调整(追加或调整项目)是否真实和完整,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随意调整预算问题。分析调整预算事项未编入年初预算的原因和对资金管理、使用带来的影响,有无随意调整项目,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等问题。二是审查年度收支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是否将本部门(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全部收支,按编报部门预算的口径纳入汇总的决算报表,账表是否相符。重点审查是否存在随意调整科目,估报、虚报、瞒报、漏报收支等情况,是否存在账外账和账外资产等问题。
2.预算执行情况。一是审查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政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拖欠、转移收入、收入挂往来等,有无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或者个人长期占用的问题。关注公共财政拨款以外的非税资金、其他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的预算编制,检查收入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分析较大差异的原因,揭示瞒报、漏报收入预算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评价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审查各种收费是否合法、合规,重点检查非税收入的收取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有无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三是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财经纪律、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批复的支出预算,支出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和虚列支出等问题。关注人员经费支出,是否压缩一般性支出,是否存在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等问题。重点检查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问题。关注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变化,揭示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吃空饷”等问题。四是审查项目支出是否按财政批复的预算及预算调整执行,重点审计项目支出是否依据预算项目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随意改变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改变项目支出用途,挪用项目资金,虚报预算骗取财政资金,有无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和基建资金长期挂账等问题。五是审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被挤占、挪用,有无长期挂账未及时安排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滞留、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
3.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在财务管理、业务流程、资产管理和部门(单位)职责等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财务内控制度,主要从费用支出、会计手续、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公务卡结算、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审计。业务内控制度,主要结合各部门(单位)的职能,重点审计各项业务程序控制制度。资产内控制度,主要从投资决策、资产使用和保管、资产转让和资产收益等方面进行审计。职责内控制度审计,主要审计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实行集中采购,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有无违规行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是否存在资金沉淀的现象等。
5.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审查固定资产登记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有无办理会计手续,程序是否完备、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擅自购置、报废、转让、变卖、出借国有产权或擅自核销债权、对外投资情况,处置收益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关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是否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
6.厉行节约政策执行情况。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落实情况,反映部门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的情况。重点审查各部门(单位)2014年至2016年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是否做到只减不增。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是否按照支出范围、支出标准严格控制,签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名义报销招待费等问题,有无动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相关问题。
(四)对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一是民生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二是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分配办法,揭示项目申报不规范、资金分配的基础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合理性等问题;三是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方案是否经相关程序批准,资金分配中是否存在随意性的问题;四是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有无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五是延伸部分项目,检查是否存在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及管理不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六是评估已完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有无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成立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审计小组,搞好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落实各审计组的具体审计任务,做好各项审前准备工作。
(二)审计实施阶段(2017年3月11日—5月20日)。全面完成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实施任务。
(三)审计报告阶段(2017年5月21日—6月10日)。进行全面汇总、整理,向县政府提交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7月2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11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五、审计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全局意识。预算执行审计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政策性强、内容复杂、涉及面广、要求高,因此,各审计组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审计理念,转换思维方式。要增强全局意识,服从统一安排,落实好分工和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及时沟通,真正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整体,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的“一体化”,不断提高审计成效,推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努力提高审计质量。继续落实审计项目和审计质量责任制。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做到严谨细致,在充分掌握本级财政资金运作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好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定期听取审计组汇报,及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三)继续强化计算机辅助审计。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继续重视计算机辅助审计,对符合条件的审计项目都必须使用AO软件或运用相关数据库工具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并以此作为评选优秀项目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按时完成审计任务。要牢固树立时效观念,对照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加强进度控制,确保完成计划进度的时效性,确保预算执行审计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小组将加强效能跟踪检查,重点关注项目进度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若需调整项目计划和完成时间的,各审计组长要提出调整意见交局务会议审定。坚持审计回访、廉政纪律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各审计人员要大力倡导文明审计,严格遵守审计纪律,维护好审计机关清正廉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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