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属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结合全镇实际,现印发《会师镇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意见》,请对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会师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会师镇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意见
今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年,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20年全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安全为底线、以质量为根本、以品牌为引领,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的原则,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追溯三大体系,着力推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持续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源头防控。坚持推行按标生产,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生产源头管控,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一是禁止向农产品产地和水源地排放有毒和有害物质;二是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强化耕地土壤污染修复与管控,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广果蔬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
2.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把握“推进农业标准化、突出优质绿色安全”的主线,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农户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蔬菜、马铃薯、苹果、中药材、小杂粮等为主的标准化生产核心示范点(基地)。
二、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针对禽蛋产品禁用药物、牛羊肉“瘦肉精”、蔬菜生产过程中禁限用农药使用、农药隐形添加等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对新发现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4.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开展,将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率先纳入追溯管理工作。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按照《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微信、网络等方式积极宣传推行合格证制度,要以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类食用农产品为重点产品,以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3类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指导生产者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先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合格证生产者主体名录,为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打好基础。
三、着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5.加强风险监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就近、及时、准确、有效、重点”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抽样检测频率和力度,要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督促收储运环节加强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尤其加强对设施蔬菜和冬储菜的自检工作,确保检测合格后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品种丰富、质量过硬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上市。
我镇计划完成蔬菜监测样品800个,其中南咀村、高庄村监管站各完成蔬菜农残速测样品250个,东河村、西岩村、范湾村、南什村、稍岔村、蒲杏村监管站各完成蔬菜农残速测样品50个。
6.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病原微生物及生物毒素、收、贮、运防腐保鲜添加剂使用、产地环境污染等重点环节和因子,跟进开展摸底排查和专项评估,建立风险评估动态信息报送制度,提出发现预警、过程管控建议。结合特色产业逐个品种开展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全程管控方案。
7.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实时监测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加强舆情应对,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四、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
8.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模式,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9.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全程追溯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