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镇属各单位:
现将《会师镇落实省扫黑办重点督办有关问题整改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充分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会师镇委员会
2020年7月12日
会师镇落实省扫黑办重点督办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委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巡视组《关于对白银市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县市督办会议精神,中共会师镇委对照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和重点督办会议精神,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反馈意见,集中安排部署整改,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省扫黑办重点督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全面彻底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扎实实完成好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各项任务,努力形成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整改成果,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三年为期目标,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改目标
紧扣省委巡视组《关于对白银市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市县督办整改,聚焦“六清”目标要求,全面审视扫黑除恶工作,举一反三,细化实化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和协同责任,强化线索核查办理和行业领域重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采用超常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治硬伤,确保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三、整改任务
问题1:对现阶段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长期斗争的意志有所衰减,认为当前工作成效显著,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小胜即满、等待交卷的想法,思想认识上有所放松,工作动力有所减弱。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监督指导不够有力,挖得不深不透、见黑见恶不见伞、“小伞多大伞少”“党纪政务处分多、移送司法机关少”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专项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聚焦各种思想偏差,从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履行职责、斗争实效等方面深刻剖析,坚决摒弃“松口气、歇歇脚,过得去、能交卷”等思想,在政治自觉再提高、政治担当再强化中推进专项斗争。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扫黑”的要求,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和问责力度,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压实政法、纪委、组织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优化工作部署,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实落地。三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9月底前,签订新一轮扫黑除恶责任落实承诺书,对之后新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村(社区)和部门,按照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等情况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度考核。
责任领导:刘春风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2:工作责任落实有所松懈。2020年以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次数较少,案件办理进度放缓,协调推进力度减弱。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和协调推动作用,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每次听取2-3个村(社区)和1-2个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挂帅出征,带头全面、系统、深入地抓学习贯彻,抓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及时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制约专项斗争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三是持续深入传导工作压力,集中整改阶段,镇纪委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2轮全覆盖特派督导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扫黑办要强化定期督办、通报制度,对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和重点行业领域落实“一周一通报”工作制度,连续3周靠后的村(社区),下发督办函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采取灵活方式不定期进行抽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真正实现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进一步压实村委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政法部门的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
责任领导:魏永刚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3: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办案人员较少,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办案质效受到影响。已办结的案件和线索,在“过筛评查”中发现过程不细不实,问题线索和案件研判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紧盯新转线索办理。镇扫黑办对收到的省市县新转线索,督促核查单位要集中优势兵力,加快线索核查进度,随结随报,不要积压在办结时限日期前上报结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清零”。同时,坚持“三个必核”(对被举报人有前科且前期未查处到位的线索、全国及省级扫黑办转办线索、多人多次反复举报线索等三类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量。二是持续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工作。扫黑办梳理的第一批整改线索涉及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核查结论上报不及时、线索核查结果不一致、涉法涉诉线索不息访、群众满意度不够高等线索,已交办相关村(社区)和部门。加快推进第二批线索核查“回头看”,及时梳理交办,压茬推进。镇扫黑办负责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对实名举报线索逐条开展回访,在7月底前,镇扫黑办组牵头包案回访,确保本级线索中的实名举报线索全部回访到位。对反馈结果不满意的,及时跟进核查,并做好解释、疏导等工作。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实行终身负责制,如果发现已经了结的线索原来的问题没有发现,经查实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四是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通知》、“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省市县《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化斗争部署,科学统筹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斗争攻势。五是严格执行法检依法提前介入机制,会同侦查机关做好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相关工作,确保打击质量和打击力度。要创新完善办案机制,调优配强政法机关专业办案力量,持续加强法检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团队,着力攻克涉黑涉恶等各类疑难案件。六是按照7月4日全县整改会议精神,承担线索核查责任单位的村(社区)和部门对要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对每一条线索认真分析研判,落实责任,查深查透,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同时,镇扫黑办牵头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所有线索核查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组建专班,逐一评查,重点看线索核查是否由专门的核查小组负责、是否建立了办案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核查工作机制、是否按照“三长负责制”等要求规范核查,是否存在漏人、漏事、漏案、漏罪问题,是否开展了线索分析研判,是否按照“一线一卷”建立了规范的线索核查档案,是否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了核查结果,最终群众是否满意。各责任单位要将线索核查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工作情况形成正式报告,分别于7月15日、7月31日前上报镇扫黑办。
责任领导:刘春风 魏永刚 李尔庆
牵头单位:镇纪委 镇扫黑办 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7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4: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在案件和线索核查中,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等衔接配合不够密切,多数只停留在线索移交等浅层次的配合上,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介入的时机、方式等方面还未与相关部门真正做到无缝衔接、同频共振,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在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联动中,虽然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但实际执行效果欠佳、缺乏互动,都是由纪检监察、政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行业部门被动接受,巡视中未发现行业部门主动开展协调联动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协调工作制度》、《会宁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方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的实施意见》、《会宁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工作办法》、《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办法(试行)》等有关扫黑除恶系列制度办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与行业部门的协调对接,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切实做到边打边治边建,真正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二是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办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以整顿治理突出治安问题、整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完善制度机制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协同发力,综合施策,推动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
责任领导:刘春风 魏永刚 李尔庆
牵头单位:镇纪委 镇扫黑办 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7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5: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中,“挖伞”工作还比较薄弱,“腐伞渎”问题较少。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部门对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履行监管职责、跟进专项整治的措施不到位,线索摸排、风险排查不够深入,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私挖滥采等问题还未彻底杜绝,对已经出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把持续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和重中之重,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按照党委、政府对辖区排查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对系统内部、分管行业、分管领域排查工作负主要责任和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的原则,切实强化各类线索深挖细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手段,深入发动驻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不漏行业场所“四不漏”的要求,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排摸工作,全面摸清各地和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活动线索。重点掌握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暴力讨债、收保护费、组织赌博、强迫容留妇女卖淫、实施“软暴力”等活动线索;霸痞势力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线索;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公共事务、操纵基层选举、把控集体经济、侵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基层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的线索,确保实现调查排摸工作不留死角、全面见底的目标。二是紧扣“行业清源”,深入推进“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派出所牵头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要紧紧围绕“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物品、重点时段”,细致排查整治治安乱源,从严查处违法犯罪。针对社会面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从现在开始组织每周开展一次全镇治安清查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对危爆物品、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校园周边环境、矛盾纠纷、行业场所和不稳定因素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镇党建办和镇扫黑办牵头乡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围绕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政法十条”,加强基层组织和扫黑办建设,争创平安乡村。镇金融办牵头金融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执行《会宁县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开展好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镇交管站牵头交通运输领域整治,要重点整治公共交通和运输管理方面存在的非法经营、强占客运路线等问题和私家车非法客运经营等问题。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市场流通领域整治,持续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集资、非法广告、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加强“伪基站”等设备生产销售的监管、金融或者类金融类广告监管、投资类企业监管,以及整治集贸、商贸、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问题。镇国土所牵头自然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要重点整治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和在矿产资源领域非法占地、私挖滥采、非法开采等问题,在土地征收储备、土地复垦整治等工程中恶意阻挠施工、肆意侵占储备地、非法缠访闹访妨碍办公秩序等问题。镇党委牵头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严厉打击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违规转包、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牵头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要重点整治利用网络或组织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以威胁、要挟他人实施敲诈勒索,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严防形成舆情事件;牵头文化旅游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要清理整顿无证照经营娱乐场所,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查和管理,打击含有低俗、色情、淫秽等等内容的不健康演出活动和旅游景区黑恶霸乱行为,净化娱乐市场。镇教管中心、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教育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要重点整治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大校园欺凌、暴力和涉校“套路贷”“裸贷”等问题排摸,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严防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重点整治垄断药品(械)市场、破坏系统纪检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违法行为和“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突出问题。各行业部门要依托“三书一函”压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强化监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整治进度严格实施“周报告”。县扫黑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改进宣传方式。及时总结协同整治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固化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精心筛选确定一批重大战果、典型案例、先进人物进行深度挖掘,加大对扫黑除恶有力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加大对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警示作用。深入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采取“日常+阵地”、“传统+新媒体”、“预警+提示”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宣传防范的覆盖面、知晓率。
责任领导:张万忠 魏永刚 任虎天 何重飞 牛建勇
邢瑞娜 刘建刚
牵头单位:镇党委 镇扫黑办 镇金融办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镇国土所 镇交管站 镇教管中心 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6:群众安全感较低。在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群众安全感测评中,2019年会宁县测评得分95.14分,在全省86个县(市、区)中排名靠后。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加强对村(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我县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坚决克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事”的错误认识,坚决扭转“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的盲目乐观思想。二是公安、检察、法院、金融办、教育、会师镇农村商业银行、市场监管管理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结合各自职能,针对“套路贷”、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着力在侦办涉“套路贷”、非法“网贷”等黑恶势力犯罪打击整治方面取得新突破,并深入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意识,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作用,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三是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别就防范和打击整治“套路贷”、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以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等犯罪,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前科劣迹人员、外来务工、无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问题。五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控工作,开展教育管控“回头看”,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措施,积极创造就业平台,提供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三无”刑释人员、重点帮教对象等的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调研,推动监管、矫正、帮扶措施落实,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责任领导:魏永刚 李尔庆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7:电信诈骗案件高发。2020年上半年,共立电信诈骗案件142起,破获11起,“高发低破”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两抢一盗”、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再提高破案率、压降发案率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梳理案件高发区域和高发类别,及时进行集中整治,推动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二是深入开展命案治理工作。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命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零发案”村和“零命案”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扫黑办等综治基层基础,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强对多“八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方面性、倾向性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绝不让其滋生蔓延,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三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新一轮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继续组织乡村干部等工作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大力开展排查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个村、每个行业、每个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和各类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充分发挥镇、村、社三级和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的作用,在围绕重点领域、紧盯重点时段的同时,密切关注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责任领导:魏永刚 李尔庆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镇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万忠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魏永刚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扫黑办,镇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镇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整改工作要求每周星期五前上报落实情况,7月25日、9月20日前汇总上报阶段性整改工作专题报告及整改台账。
(二)严格落实责任。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共性问题,省市县扫黑办重点督办我镇有关个性问题,整改方案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对照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靠实工作责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达不到整改目标绝不放手,确保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过程、整改效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找准症结,剖析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开展专项督导和工作指导;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要坚持督导检查与严肃问责同步进行,对问题整改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或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以及未按时限落实整改工作、未及时报送整改结果的、反馈整改情况失实和未及时公开整改结果的,严格按照《白银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严肃追责问责。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其他人员,要依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切实解决前几次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巡视督导指出的“见黑见恶不见伞”以及整改工作不见人见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