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脱贫领发〔2017〕24号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会宁县2017年天津帮扶扶贫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韩家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7〕38号)和白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市脱贫领办发〔2017〕3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富民产业发展规划和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在韩家集镇袁坪村和袁咀村新建高架大棚267座,每座占地面积320㎡-450㎡,每座高架大棚补助资金1万元,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现将会宁县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267万元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白银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二、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扶贫资金,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报省市扶贫办备案后方可调项。
三、乡镇要加强项目软件建设,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和财务档案,特别要注重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效益。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代)
2017年8月 17 日